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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安持北宋
程给事越州 北宋 · 吴安持
七言律诗 押词韵第一部
岭表骚然避贼锋,番禺当此每从容。
故知封豕非无意,自是金城不可攻。
海峤百年忻受赐,承明三接正酬庸。
山阴岂足劳公久,能活千人尚有封宋黄康弼《续会稽掇英集》卷四)
驾幸太学倡和 北宋 · 吴安持
七言律诗 押阳韵
翰林墨客奏封章,天子欣然幸国庠
䌽仗六龙初拥路,青衿三舍已重行。
隆儒共庆贤,访道谁知应帝王
附凤骞渊皆法从,独惭由也升堂明李濂汴京遗迹志》卷二三)
乞将检校库金银见钱召人请领出息奏熙宁四年五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三
本库检校小儿财物,月给钱,岁给衣。
逮及长成,或至罄竭,非朝廷爱民本意。
乞将见寄金银见钱,依常平等仓例,召人先入抵当,请领出息,以给元检校人户。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之八(第三册第二九四○页)。又见同书职官二七之六四(第三册第二九六八页)。
乞罢兵曹参军熙宁七年八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五
昨同吕嘉问详定行户条贯,续差孙永体问利害,供析事状,不无异同,乞罢知兵曹参军
乞处置辽国贺正使经由道路事节奏元丰五年十一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
奉敕接伴贺正辽使。
原武河决,虽已治道路,传闻自滑州以南,犹有横水三十馀里。
若使人可以理商量,自当同舟而济。
万一倔彊,称久例以拒朝旨,或虽肯登舟,又阻风波,不及朝会。
去年准朝旨,国信旧路以河决不通,今已改就西路,候过界移牒照会。
北人或执此为言,犹恐上烦处置。
高丽国王徽卒已立运权知国事元丰七年二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三
奉使至辽,于十二月问馆伴耶律仪,知高丽使在北廷。
仪言高丽国王徽今秋卒,长子勋嗣位,六十日又卒,今立徽次子运权知国事,已遣使封册。
许州县任便科差夫役奏元祐五年二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五之一三(第八册第七五六六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三八
州县夫役旧以人丁户口科差,今元自第一至第五等皆以丁差,不问贫富,有偏重偏轻之弊。
请除以次降杀,使轻重得所外,其或用丁口,或用等第,听州县从便。
乞别赐钱物或降度牒收买梢草奏元祐八年十二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五之二○(第八册第七五六八页)
京西路转运使拖欠年额梢草钱,计七十万贯有馀,止称岁计窘乏,及应副军储,无由办集。
欲别赐钱物,或降度牒收买。
乞相度堰梁村等五事先次施行奏绍圣元年二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九
勘会堰梁村、缕断张包、闸内黄决口、疏口地、开鸡爪河凡五事,乞据疏内相度同议,已得归一者,便听一面施行。
乞开新河引导洛水南流绍圣元年七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二、《宋史》卷九四《河渠志》四、《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
广武第一埽危急,即自决口与清汴绝近。
洛河之南,去广武山千馀步,地形稍高,则巩县七里店至洛口不满十里,可以别开新河,引导洛水近南行流,地步至少,用功甚微。
乞下合属官司相度保明开新河筑大堤事宜奏绍圣元年八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二、《宋史》卷九三《河渠志》三、《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一
广武埽危急,刷塌堤身二千馀步,与清绝近,接洛河之南,去广武南五六百步,或千馀步,地形稍高。
巩县七里店至见今洛口,约不满十馀里,可以别开新河,引导河水近南行流,地步至少,用功甚微。
都水使者王宗望行视并开井筒,各称利便外,其南筑大堤,功力浩大,乞下合属官司别相度保明。
开河毕工乞裁减官吏奏绍圣元年十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一
洛口别开新河,引导洛水近南行流,已毕工放水。
乞除提举官员外,自馀官吏,相度节次存减。
乞再行疏导燕家河奏绍圣元年十一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二、《宋史》卷九三《河渠志》三、《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一一
准朝旨相度开浚澶州故道,分减涨水。
澶州本是河行旧道,顷年曾乞开修,其时以东西地形高仰,未可兴工。
欲乞再行疏导燕家河,仍令所属先次计度合增修二十一埽所用工料。
乞委李仲开导御河奏绍圣三年四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七之一一(第八册第七六○二页)
御河自元丰四年因小吴决溢,大河北流,遂致湮塞。
今大河趋,御河复出,请委前都水丞李仲提举开导。
李升尽心堂记后元祐元年八月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永乐大典》卷七二四○
余既得与孟君从事,其始也,特知其有才。
及见其不以细故事外为急,慨然有哀矜庶狱之意,犹以为未也,又为堂以表之,朝夕观焉。
然后又知孟君所存,在此而不在彼,诚能慎终如始,则阴德未可量也,乐为道之。
虽然,孟君之去有时,来者无穷。
入其门,其堂,视其榜,由是以思,必有一得。
虽有外物,将不能夺。
吾将见一邑之民,枉者得直,冤者获伸。
则流泽之远也,岂止五世而已哉!
乃书于记后。
元祐元年八月九日吴安持题。
宣仁圣烈皇后山陵采石之记 北宋 · 吴安持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三
河南缑氏镇之西南二十馀里,有山岭最高,形如委,俗号子岭。
岭之东北下有庙,榜曰山神,载在祀典,而不知是山何名。
历询故老,莫知其实。
按东汉《和帝纪》称:「永元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岯山」。
注云:「即岯山也,在洛州缑氏县南」。
又今缑氏之南二十里,山名柏崖
以此考之,则子岭诸山,即昔日所谓百岯者也。
本朝列圣及母后登遐,例遣官采石于山下,崇奉陵寝。
乾兴元年以来,始有碑刻可考。
宣仁圣烈皇后元祐癸酉九月三日戊寅上仙,太史奏请,以来岁二月七日山陵复土。
诏以丞相吕公为之使,安持受命,与如京使林元庄宅副使麦文炳同董役于缑山。
即以其月癸卯开山,凡取巨细石一万有畸,而讫于十一月壬午,四十日而功毕,用石匠二千九百七十四人。
按故事,鸠工十六万五千二十有六,当用四千人,期以两月,而京师匠者十无一二,馀悉取于诸路,议者患其回远,不能以时至。
盖开山之日,始有来者三百六十四人而已。
至十月四日,才得一千二百九十九人。
逮逾月,然后及二千九百七十四人。
止以是数,又十日而讫事,馀悉遣之,所省八万九十九功。
前此工不集,上下忧之,乃募作者,能倍功即偿之,优给其直。
于是人情忻然,罔不悉心,不待有司苦戒程督,竭日力而后止,故无逃者。
晨起为麋粥煮药,时其食饮,而严禁其攘窃。
架竹引泉,使无渴饥,故少病者。
为密室,南向以就天阳,有病则遣官挟太医胗视,相属于途,不谨则严其罚,故鲜死者。
盖自癸卯壬午,吏民兵匠毋虑五千馀人,而无一人逃者,以疾毙者,三人而已,横逆者无有也。
噫,何其幸也!
凡此数者,皆朝廷授以成法,故有司得以奉行。
而又数下恩诏,加赐吏士,盖无虚月,所以戒敕爱养,无所不至。
是宜和气浃洽,人不告劳。
方盛冬之时,天气晏温,雨雪不降,以讫大事,有以见天人相应,昭示圣心纯孝、传诸毋穷之意。
下臣姑谨职事,以纪岁月云。
其馀佐吏,具列于别石。
十一月九日左朝请郎、试太仆卿、兼权都水使者都大提举采石吴安持谨记。
按:《偃师金石遗文补录》卷一○,清钞本。又见乾隆《偃师县志》卷二八,《金石萃编》卷一四○,《偃师金石遗文记》卷下,《历代陵寝备考》卷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