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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游问南宋
乞毁均州鱼枋奏绍兴二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南宋 · 吕游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二、《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六一(第七册第六五七六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七
城下迫接汉水,乃是放生去处。
公使库岁收鱼利钱补助收卖天申节进银,自金州以来密布鱼枋,上下数百里,竭泽而渔,无一脱者。
乞将本州鱼枋尽行毁拆,除免公使库鱼利钱窠名,严立法禁,后来不得复置。
仍禁止应干沿流不得采捕。
本州三瑞合宣付史馆绍兴三十二年十二月 南宋 · 吕游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二、《宋会要辑稿》瑞异一之二七(第三册第二○七八页)
今年二月十七日到任后,本州新井县麦秀三岐,阆中县牛产二犊。
已遵近降指挥,画图缴申尚书礼部。
继于六月初十日有五色云,见于州城之南,锦屏山之西,若烟非烟,若雾非雾,浮空映日,自未及申,倾城士庶观之,莫不叹仰,皆谓与前二瑞不同。
兼西南地望正属普安郡,云见其上,又在皇帝即位一日,允合陛下受命之符。
窃谓合宣付史馆,以彰陛下圣德。
乞召百姓承佃营田屯田奏乾道七年九月十一日 南宋 · 吕游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二、《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五○(第七册第六○六一页)
本所所收管营田屯田内,官兵阙人耕种之处,乞依元旧顷亩,出榜召百姓依元额承佃。
鄂州都统司差拨官兵收捕盗贼事奏乾道七年九月十二日 南宋 · 吕游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二、《宋会要辑稿》兵七之二七(第七册第六八五三页)
鄂州都统司差拨官兵一百三十九人,前去江州,措置收捕盗贼,一季一替。
而近年以来,江湖间有群盗,其都统司所差官兵,元无捉到人数。
诸屯人马抽回教阅事奏乾道七年九月十七日 南宋 · 吕游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二、《宋会要辑稿》兵五之二八(第七册第六八五三页)
得旨:将诸屯人马,斟酌紧慢,抽回教阅。
鄂州军差出,见屯德安府欲留一千人,郢州欲留三千人,随州欲留五百人常德府欲留二百人。
信阳军三百人,枣阳县六十五人,汉阳军马监九百六十人,应城县孳生马监二百七十人,欲并存留。
潭州九百九十二人,复州一百人,应城县四百九十五人,武昌县五十人,汉阳军四人,永兴县八人,欲并抽回。
荆南军差出襄阳一万五千五百七十二人,均州一百人,光化军一百九十八人,欲并存留。
江州差出,光化军欲留三百人,黄州欲留五百人大冶县欲留三十人,麻城县五十一人,欲抽回。
枣阳县人并抽回,却于随州存留人内,每季轮差五十人,于本县屯戍。
汉阳应城县两监养马人,发回本军入队教阅。
却于本军减半请给人内对数摘差,赴逐监使唤。
并令将带老小前去,一处居住。
黄州大冶县人并尽数抽回归军。
请添置拨发船运官一员奏乾道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南宋 · 吕游问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二
襄阳在今日为必守之地,务要广积粮斛。
鄂、郢州溯流至襄阳,悉皆滩碛,以致纲运留滞,押纲与舟人相通为奸,限匿官物,利害至重。
今措置欲于郢州添置拨发船运官一员,如任内职事修举,与减磨勘三年。
按:《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五一(第三册第二六四八页)。又见同书食货四四之一一(第六册第五五八八页)、四八之一一(第六册第五六二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