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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希莘北宋
乞禁州郡差军人以捉事为名侵渔百姓奏宣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北宋 · 吕希莘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六、《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八八(第七册第六五三九页)
窃见近来州郡多差军人散在市井,以捉事为名,侵渔百姓,恐吓求取,其弊百端,小不如意,肆为凌暴。
良民被害,甚于盗贼。
欲望特诏有司立法,诸州郡非厢巡捕兵,而辄差军人散在街市,以捉事为名者,重为之禁。
提刑司觉察,每季检举,出榜晓示,使民间通知,庶使太平之民各享安业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