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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奕北宋 999 — 1051
上韩范二招讨 北宋 · 刘奕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八、《皇朝文鉴》卷一一六
奕皆明公之恩顾,而未尝敢一言以干左右者,诚有谓也。
夫位卑者不得僭言,识短者不可轻议,故虽胸中纡郁,亦自释之而已。
今有身与其事,心知不然,又安得隐忍不言哉!
窃见歧府修北路山城,盖上奉朝旨,乃有经度;
招讨之命,即议缮完。
计工数万,费材数千,虽亦不甚广,然皆民力也。
奕近从府尹往观之,府城北走二十里至山足,乃曲盘而上,仅五里,至山顶,涉顶而行馀十里,至今议为城之地。
行顾而周视,群山蔓延不绝,极目如浪。
按图牒,歧、陇、泾、乾四郡环是山,自泾而南及歧六舍,汧源而东抵奉天数百里,所谓山者但土坡高原耳,非若嵩、华、终南之有悬崖石壁绝顶孤峰之为限也。
今所议者,歧及泾之一路耳,戎马必欲自北而南旁出,可作数十路。
高者平之,下者增之,峻者盘曲之,涧者桥梁之,皆人力所能为也。
加之是城不可屯军马,既无军马,贼至则不守也;
虽能守之,贼由他道而来,无所难也。
恭惟二明公居秦居庆,皆尝作城,人尚以为劳。
其如秦之城,州城也,大而壮之,使贼无逼视之心。
大顺城,边寨也,屯军境上,壮我边防,是虽劳而有益也。
今中道作城,无军马以守,而贼又有佗路可行,是城之为无益也明矣。
役已困之民,为无益之事,于今岂宜哉!
今作此城,盖为歧之计也,奕以谓为歧之计不若此。
歧之为府,城郭民人,比雍则三分损一,仓廪之实、帑藏之积、盐酒之利与雍均。
舡场、竹监、铁冶,雍无之;
造作兵器,供应边须,诸郡不及焉;
民之室,比关中内郡亦号富饶
其地形,南、西、北皆山险,独东去为坦途。
必若边城失守,贼无后顾之虑,长驱而来,贼之诣歧有道路之劳,不若诣雍之易也。
若雍之有备,则歧为易下也。
以歧今日之备,贼至则破,何者?
无兵也,无战具也。
无是二者,则民不固也。
前日定川之役,人甚不宁,闾阎间无赖辈往往有妖言者。
奕尝私自思之,以谓朝廷与招讨,得非知歧为自安不足备也。
今而观之,尚使中道作城以禦寇,是亦为歧之备,不为不至也。
奕以谓为歧之计,莫若使有兵三五千能执锐被坚可使者,有甲胄、弧矢、戈戟皆称之,有能将万兵者一人在城中,如此则贼虽大至,歧可守也。
今歧无是兵与器,虽中道有数十城,无益也,况为一城哉!
奕常患关中民费财与力十,官未得其一。
今费工数万,费财数千,郡邑畏威,靡敢舒缓,其间督促鞭笞,吏缘为奸,不可胜纪,而一无所济,是诚可惜也。
朝廷命二明公关中之事,其寄亦已重矣。
明公之忧思,谅非不深矣。
计朝夕事之大者万端,此但一小事耳,故不足思且虑也。
明公以为小,歧之民以为大。
劳而有益于事,虽大,为也;
劳而无益于事,虽小,不可为也。
关中之事,所以多失者,上轻之而不思,下随之而不言,增少而为多,积小以成大。
夫事难于谋始,易于议终。
今此一事,其为无益也甚著,其能辨之者亦甚众,而乃无肯言者,佗事可知也。
奕恃赖恩顾,仰干听览,愿轸思念。
如此言不至狂简,则望稍缓其期,使有识者阅而议之,然后录其可否,奕下情无任惶恐倾祈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