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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康
乞总揽郡县财计奏嘉熙二年闰四月 宋 · 傅康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三九、《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三三、《续资治通鉴》卷一六九
陛下更化之初,尝置局会计财赋,当时版曹以合发上供之数置籍应诏,今殿最法是也,凡州郡之出纳,则不与知焉。
请朝廷给降印册,别其窠名,颁之漕司,下之州郡,每季以册上于朝,会萃为书,藏之计簿房,命近臣董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