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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献卿北宋 970 — 1045
民力积困乞损财用奏天圣元年正月 北宋 · 俞献卿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一、《宋史》卷三○○《俞献卿传》、淳熙《新安志》卷六、弘治《徽州府志》卷八
天下谷帛日益耗,物价日益高,欲民力之不屈,不可得也。
今天下谷帛之直,比祥符初增数倍矣。
人皆谓稻苗未立而和籴,桑叶未吐而和买。
荆湖、江、淮间,民愁无聊,转运使务刻剥以增其数,岁益一岁。
又非时调率营造,一切费用,皆出于民,是以物价益高,民力积困也。
陛下试以景德中西戎内附、北敌通好最盛之时一岁之用,较之天禧五年,凡官吏之要冗,财用之盈缩,力役之多寡,释道之增减,较之可知其利害也。
况自天禧以来,日侈一日,又甚于前。
夫卮不盈者漏在下,木不茂者蠹在内。
陛下宜知其有损于彼,无益于此,与公卿大臣朝夕图议而救正之。
规画盐场利害奏天圣元年六月 北宋 · 俞献卿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一、《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三之三一(第六册第五一九○页)
奉诏与制置茶盐司同规画淮南通泰、楚州盐场利害。
一、诸处盐场亭户实无牛具者,许令买置,召三人已上作保,赴都盐仓监官处印验,收入簿帐,给与为主,依例克纳盐货,不得耕犁私田,借赁与人。
真州搉务,每年入中耕牛二千头,分给逐州亭户。
犁盐各有元定等第价例及添饶钱数,支与客人。
,先准建隆中敕,每头减放一半价钱,更于每头上减钱一千外,馀钱每一千只纳平盐二石。
至咸平二年敕,每一千折纳盐二石。
大中祥符八年制置发运使李溥擘划,估计耕牛价钱,依丁额,等盐例,每一贯纳六石。
自添起盐数,亭户填纳不易,多欠牛盐。
今请依咸平二年敕施行。
二、盐场亭户卖纳盐货,每三石支钱五百文。
大中祥符二年敕,每正盐一石纳耗一斗。
所买盐只于本州出卖,每石收钱一千三百足展,计一千六百九十文省,官有九倍净利。
缘亭户赴仓往回二百馀里,今乞于正盐三石元定价钱五百文省,上依海州涟水军例,添钱一百文省。
三、逐州共管煎盐场二十五处,煎趁额盐百三十五万馀石。
自前差衙前专知官勾当,别差使臣巡捉私盐。
景德三年后不置专知官,止委使臣盐辖煎盐。
缘场分阔远,止差军人往逐灶监煎,甚有搔扰。
欲望自今罢之,依旧差衙前专知官勾当公事,取本场使臣指挥,不得擅行。
四、淮南盐州军捉获犯盐人,多是恶迹,不顾条章。
和同者则深与包藏,嫌恨者则妄行攀执。
欲乞今后止据见获人盐数目区断,不得根究来历。
如收捉时显见头主并出入居止之处,即不在此限。
五、盐场亭户田产税苗,自来纽计钱数,依丁额浮盐价折纳盐货。
水旱灾伤,即不检覆。
欲望自今许依百姓例,令所隶县分差官检覆,据合破分数纽计折纳盐货,支与价钱。
六、盐仓今后年满班行,乞举侍禁已上文臣。
泰州如皋楚州盐城知县事,即举京朝官。
通州泰州西溪盐仓,文臣即依淮南山场监官例举。
七、盐场亭户,积欠盐货逃亡,如归业者,其未逃已前所欠盐,望权与倚閤,自归业日后计工收纳。
每丁更预借官钱十千,令置买动使,候及一年,即依例尅纳。
所借钱,仍每户不得过两丁。
八、盐场围侧近各有酒店,致亭户多饮酒,怠堕农桑,兼聚集不逞之人,兴贩盐货。
欲望自今并令离亭围十里以外开张。
如不愿出外者,即依例停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