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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召虎南宋
乞结甲委保禁贩私盐奏乾道二年九月 南宋 · 俞召虎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一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七之二三(第六册第五二六七页)
欲行下诸场,将亭户结甲递相委保觉察。
如复敢私买卖,许诸色人陈告,依条给赏,同甲坐罪。
如甲内有首者免罪,亦与支赏,仍责催煎官钤束,起住火伏,尽数起发赴场,不得容留在灶。
如违,催煎官坐罪有差,其地分巡尉根究透漏,依条施行。
乞给卖散盐奏乾道六年正月 南宋 · 俞召虎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一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七之二五(第六册第五二六八页)
淮东路盐场依祖额,每年煎卖二百六十八万馀石。
至乾道五年终,积下散盐一百六十馀万石。
今措置,欲于积下散盐内取拨一十万硕,打角二万五千袋,均下行在并建康榷务给卖。
乞令吏部供具引用指挥体例奏乾道九年六月 南宋 · 俞召虎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一八、《宋会要辑稿》职官八之三四(第三册第二五七四页)
窃谓吏部之任,号为铨衡,品目繁多,又不能取必于一定之法,而傍出为循习之例。
其求于法而不得,则委曲引例以为据。
今四方之来者,或以注拟,或以磨勘,或陈乞恩赏,或理雪过愆,军功死事,归正归明,体尤不一,必由铨部惟吏之听。
至有某事不应得,则引其例以予之;
某事所应得,则引某例以沮之。
以为乞取之弊,当官者深思熟计,期有以革绝之。
其如前后申明续降岁月申明不可胜数。
乞令吏部七司勒主令法司将前后申明续降应见引用指挥体例,各尽行供具。
如有漏落不实,勒罢,永不收叙。
结罪以后,或复创有引据依违其间,觊遂私意者,即以所结罪罪之,傥更有所犯刑名重者,自合依本条科断。
买扑酒库事奏乾道中 南宋 · 俞召虎
 出处:全宋文卷五七一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一之九(第六册第五一四八页)
本司于淮东总领所认息买扑到盐城南酒库一所,自行措置开沽。
近朝廷从楚州陈敏之请,拨付盐城县买扑,致使本司有失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