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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师鲁南宋
朱文公别集书后景定四年三月 南宋 · 余师鲁
 出处:全宋文卷八○九二、《莆阳文献》卷九
文公先生之帅长沙也,先大父衡阳史君实以小侯事大国,辱知焉。
先生所与书帖毋虑数十,巾袭惟谨,为子孙藏。
往岁偷儿入室,意其为宝也,窃之。
交讯一启,直当时吏牍,以故杂庋书中,今存此纸耳。
每一思之,辄使人愧恨不能已。
其后随牒四方,多获与乾、淳故家子弟游,暇日视以先生真帖,则曰六丁下取之馀,是特一毫芒耳。
因道前事,相顾唶唶叹息,以为距先生没未几何岁,而散失遗落已如此,况后千百年之久且远乎!
先生一言一话,门人弟子必录以传,然得其言而有不得其意者。
若翰墨真迹,即先生实心之所寓、精义之所存,使毫芒之仅不失者而复失之,谓非通家子弟之罪,不可也。
乃视集中所缺者,俾儿曹笔藏之,以俟成编而寿诸梓。
朅来丞郡,适在先生里,而所得者益多,釐为十卷。
噫,富矣!
先生之曾孙市辖见之,慨然曰:「建安精舍有所谓《大全集》矣,是书当成一家言。
且钩考赢馀,犹足共锓费,而敢廑吾子乎」?
于是精加雠校,楷书送似,而致餐钱薄少以相兹役云。
先大父讳秀实字颖叔,治衡之政,前帅周益公论荐甚力;
其受先生知,盖亦曰益公之所与者。
景定癸亥三月朔孙朝奉大夫通判建宁军州兼管内劝农事余师鲁谨书。
按:《晦庵先生朱文公别集》卷末,宋闽刻残本。
始祖唐校书镐公祭田序宝祐元年五月 南宋 · 余师鲁
 出处:全宋文卷八○九二
大夫士以上,皆得立庙。
其名义器数则有祭法,其所祭之主则有宗法,徵诸礼可覆也。
惟墓祭古无之,仅见于《冢人》一语而止。
藏主,墓藏体魄,固非所以求神,而先王亦从而许之者,缘人情所不忍故也。
古礼散亡,家各有庙,自始祖而下,皆得私祭,不专于宗子,则既病于渎;
而墓之为祭,其亲尽者,逾远逾亡,则又病于简
夫墓犹庙也,皆以昭穆次,礼所谓族葬族坟墓者是已。
虽其亲尽或未尽,所祭则殊,至于展省洒扫,宜无所不及。
古人事简虑周盖如此,而后世以拘忌失之。
吾之族,数其上五世以至校书公,皆世世异葬,祭亦世世无敢怠。
或曰:亲尽而葬分,惧不可以久也,于是聚族而谋,割近代之祭田,合私助者,得钱馀三万,每岁至日,次第祭拜,因以附冬至祭始祖之义,盖累年草创而画为定制。
自今始祭之之日,凡族之诸孙咸在。
某则出于某祖之昭也,某则出于某祖之穆也,某与某皆自吾祖出,孝敬心可以生矣。
既祭而饮,则老者、少者、尊者、卑者,觥斝序列,献酬有容,蔼然忠厚之风焉,睦爱之心可以生矣。
酒行,既命少者书祭之条流于籍,以谂后之子孙。
其少者请曰,祭之意宜有述也,遂揭诸其端云。
宝祐初元癸丑长至日,族老人序。
按:《莆阳文献》卷九,万历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