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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坤载南宋
新州建置记咸淳十年 南宋 · 何坤载
 出处:全宋文卷八二五九、道光《肇庆府志》卷五
新为郡于万山间,无大川以宣其恶,故烟瘴重。
属邑又与猺獠杂居,故赋入少,而达官伟材之人所不屑为。
间有仕乎此者,徒以民淳务简,得稍暇裕,往往务十仙之名而不鄙其地。
官不旷则事不隳,学校廨宇赖以建葺,不致极敝大坏。
自迩年饥馑臻而盗贼炽,逋负积而督课急,闻新之名者,不但毒厉是畏,僻陋是弃,达伟之人所不屑为,凡缙绅之士,皆望望然去之矣。
故郡缺守者屡年,纪纲荡尽,废弛相因,学舍颓圮,郡廨亦化为瓦砾。
咸淳壬申,师侍刘公建阃,急于葺理。
坤载适自合浦解绶而东,亟俾承乏,又请于朝而命之守。
始至,无所于居,馆于溪驿,夙夜爬梳,盗贼暂息,田里暂安。
其年冬,则整学舍。
次年冬新州治,丽谯重门、正厅房廊、吏舍堂庑、厨传仓库墙墉,皆重建焉。
凡四阅月而工毕。
经营之初,或以为民力困,财力匮,当因匮而兴土木,岂惟不暇,且不能。
坤载谓学校风化之枢机,州治政令之自出,非游观宴息之为也,乌可以困匮辞?
于是捐廪给、撙浮费以供用,撤去崖岸,与郡之父老子弟相劝勉,以集其事。
幸民矜其非厉己也,皆如期而至,不日而成,盖鞭朴不施焉。
坤载既喜其役之成,又喜民之可以理谕而不劳力也,敬用识之,以冀后之来者一日必葺云。
按:乾隆《新兴县志》卷二九,乾隆二十三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