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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熙明北宋 ? — 1126
乞依故事躬耕籍田奏政和元年九月 北宋 · 任熙明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政和五礼新仪》卷首
臣闻古者天子亲耕,后亲蚕,以事天地宗庙,其礼甚大,故圣王务焉。
本朝端拱明道中太宗、仁宗尝亲耕于东郊,事载国史,人到于今颂之。
然东郊实诸侯礼,则祠坛之位未正也。
暨我神考稽古制治,度地国南,肇开籍田,是正祠坛之位,然公桑之制未备也。
乃者陛下训敕有司讲求公桑制度,筑蚕室,置蚕官,其制备矣。
举而行之,其不在兹时乎!
夫躬耕帝籍,先王之盛礼也,后世常难之,何哉?
臣尝考国朝耕籍仪注,一准郊例,故后之议因惮其劳费,以为难行,遂为阔典。
臣窃伏思神考既正王籍而未遑三推之事,意者留以待陛下述而成之尔。
天锡陛下圣智,绍休前烈,凡熙宁元丰意有欲为而未臻厥成者,询求讲究,细大毕举,缉熙遵扬,昭示达孝。
虽舜循尧道,武广文声,无以尚兹。
臣愚伏愿陛下时命诸儒,刺经谋议,参酌故典,不牵不拘,用适厥中,省其文而务其实,略其仪而致其礼,然后发德音,下明诏,将以某年某月涓选令旦,举端拱明道之故事,躬执耒以劝天下。
则不特希阔盛典复见于今,而陛下继志述事、恢张增饰遂臻乎不可加矣。
兹天下之幸愿。
取进止。
乞诸路以见闭场务利害奏闻奏政和六年十二月 北宋 · 任熙明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宋会要辑稿》食货二○之一三(第六册第五一三九页)
天下衙前支酬重难、诸路公使捕盗赏钱等,并以坊场钱应副,然场务有因水患或道路僻左、商旅不至则停闭者。
京畿河北等七路会之,计二千有馀处。
欲望圣慈专责诸路提举,将见闭场务详究利害,措置相度可与不可移置或行合并,具事状保明以闻。
诸路旁通检察事奏政和七年十一月 北宋 · 任熙明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九(第四册第三二七八页)
户部右曹常平免役敕令,大观中,被旨颁降旁通格式,令诸路提举司每岁终遵依体式,具实管见在收支,编成旁通,次年春附递投进。
又本部取诸路钱物之数,编类进呈。
殆将十年,未尝检察钩考,以见金谷之登耗盈亏与提举县官之能否勤惰,几为文具。
窃见政和六年旁通,其间违戾隳废者凡七事:一、俵散常平钱谷,随税敛纳,去岁未纳数多路分。
一、常平籴谷所籴数少路分。
一、农田水利堙废,无措置兴修路分。
一、市易岁终收息数少路分。
一、抵当岁终收息数少路分。
一、熟药岁终收息数少路分。
一、免役钱依去计一岁募直应用之数,立为岁额,多准备钱不得过一分。
有不敷准备钱,却有准备钱过岁额处。
如有逐件违犯,即是官司违法。
缘旁通册内并不曾开说,乞委官遍行点检,因加赏罚,以示惩劝。
教授题名记 北宋 · 任熙明
 出处:全宋文卷三○五八、《方舆胜览》卷五二
蜀为西南巨屏,繇汉以来,号为多士,莫盛于眉、益二邦,而嘉定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