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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权北宋
乞诏有司议定服饰之制劄子大观四年二月十八日 北宋 · 于权
 出处:全宋文卷三○三八
臣闻《诗》曰:「古长民者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则民德归一」。
臣谓作此诗者,其知道乎!
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衣裳所以示上下之分,明尊卑之等,辨隆杀之节,圣人寓道德之意、顺性命之理于其间,深知其意者礼实由己,圣主尽知焉。
陛下设官置局,讨论礼制,亲洒宸翰,屡烦训词,所以齐民德者可谓至矣。
臣愚以为衣服之制,尤不可缓。
今闾阎之卑、倡优之贱,男子服带犀玉,妇人涂饰金珠,尚多僭侈,未合古制。
臣恐礼官所议止正大典,未遑及此。
伏愿明诏有司,严正法度,酌古便今,以义起礼,俾闾阎之卑不得与尊者同荣,倡优之贱不得与贵者并丽。
此法一正,名分自明,陛下高拱无为于一堂之上,而风俗移易于万里之外矣,平浇偷以归忠厚,岂曰小补之哉!
取进止。
按:《政和五礼新仪》卷首,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