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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彬北宋
言转运司官兼权提举常平司职事之弊奏绍兴三年九月 北宋 · 丁彬
 出处:全宋文卷四○七五、《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三之二二(第四册第三二八四页)
契勘提刑官阙,在法系转运司兼权。
若将来提刑官任满,或非次替移,其提刑职事,依法牒送转运司官兼权。
所有提举常平司职事,若依例前去转运司官兼权,其州县官吏观望,定是依前违法侵用常平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