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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朝
国公嘉礼判国公有嘉礼谒者不示仪式科之云非五品已上仰处分) 唐 · 陶朝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三十六
五等之仪。必从轨物。
六礼之数。非无令典。
或表著而失节。固宪章而在斯。
惟彼国公。责称列土。
慎尔侯度。见锡命之有常。
睹于承家。知礼容之必盛。
谒者久闻从事。云在司存。
仪式且亏于职官。论刑未免于离次。
法有常制。从徵于五品。
义而能伏。实伫于三缄。
必也位居袭封。时在散职。
将申直笔。应候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