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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涯
武宗祔庙议 唐 · 郑涯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六十一
会昌六年五月
礼仪使奏。
武宗昭肃皇帝祔庙。
并合祧迁者。
伏以自敬宗宗武宗兄弟相及。
已历三朝。
昭穆之位。
与承前不同。
所可疑者。
其事有四。
一者兄弟昭穆同位。
不相为后。
二者已祧之主。
复入旧庙。
三者庙数有限。
无后之主。
则宜出置别庙。
四者兄弟既不相为后。
昭为父道。
穆为子道
则昭穆同班。
不合异位。
据春秋。
文公二年僖公
何休云。
跻升也。
谓西上也。
惠公庄公
当同南面西上。
隐桓与闵僖。
当同北面西上。
孔颖达亦引此义释经文。
贺循云。
殷之盘庚
不序阳甲
汉之光武
上继元帝
晋元帝文皆用此义。
盖以昭穆位同。
不可兼毁二庙故也。
尚书云。
七世之庙。
可以观德。
且殷家兄弟相及。
有至四帝不及祖祢。
何容更言七代。
于理无疑矣。
二者今以兄弟相及。
同为一代。
矫前之失。
则合复祔代宗神宗于太庙。
或疑已祧之主。
不合更入太庙者。
晋代元明之时。
已迁豫章颍川矣。
及文即位。
元帝之子。
故复豫章颍川二神主于庙。
又国朝中宗已祔太庙。
至开元四年
乃出置别庙。
至十年置九庙。
中宗神主复祔太庙。
则巳迁复入。
亦可无疑。
三者庙有定数。
无后之主。
出置别庙者。
魏晋之初多同庙。
盖取上古清庙一宫。
尊远神祗之义。
自后晋武所立之庙。
虽有七主。
而实六代。
景文同庙故也。
又按鲁立姜嫄文王之庙。
不计昭穆。
尊尚功德也。
晋元帝上继武帝
惠怀悯三帝。
贺循等诸儒议。
以别为主庙。
亲远义疏。
都邑迁异。
于理无嫌也。
今以文宗弃代才六七年。
武宗甫尔复土。
遽移别庙。
不齿宗祖。
在于有司。
非所宜议。
四者添置庙之室。
案礼论。
太常贺循云。
庙以容主为限。
无拘常数。
晋武帝时
庙有七主六代。
至元明帝
庙皆十室。
康穆二帝。
皆至十一室。
自后虽迁故祔新。
大抵以七代为准。
而不限室数。
伏以江左名儒。
通赜睹奥。
事有明据。
固可施行。
今若不行是议。
更以迭毁为制。
则当上不及高曾未尽之亲。
下有忍臣子恩义之道。
今备讨古今。
参校经史。
上请复代宗神主于太庙。
以存高曾之亲。
下以敬宗文宗武宗同为一代。
于太庙东閒置两室。
定为九代十一室之制。
以全臣子恩敬之义。
庶协大顺之宜。
得变礼之正。
折古今之纷互。
立偫疑之杓指。
因心广孝。
永烛于皇明。
昭德事神。
无亏于圣代。
武宗祔庙合祧迁议 唐 · 郑涯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六十一
夫礼经垂则。
莫重于严配。
必参损益之道。
则合典礼之文。
况有明徵。
是资折衷。
伏自敬宗文宗武宗三朝。
嗣位皆以兄弟。
考之前代。
理有显据。
今谨详礼院所奏。
并上稽古文。
旁摭史氏。
协于通变。
允谓得宜。
臣等商议。
请依礼官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