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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简永
请置王府寮吏公署状 唐 · 裴简永
 出处:全唐文卷六百九十五
伏见诸王府。本在宣平坊东南角。
摧毁多年。因循不修。
至元和十三年七月十三日庄宅使收管。
其年八月二十五日。卖与邠宁节度使高霞寓
伏以在城百官。皆有曹局。
惟王府寮吏。独无公署。
每圣恩除授。无处礼上。
胥徒散居。难于管辖。
遂使下吏因兹弛慢。王官为众所轻。
虽蒙列在官班。皆为偷安散秩
伏以府因王制。官列府中。
府既不存。官司虚设。
伏乞赐官宅一区。俾诸府合而共局。
庶寮会而异处。如此。
则人吏可令衙集。案牍可见存亡。
都城无废阙之曹。道路息是非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