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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偃中唐 ? — 784
删汰僧道议 中唐 · 彭偃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四十五
王者之政。变人心为上。
因人心次之。不变不因。
循常守故者为下。故非有独见之明。
不能行非常之事。今陛下以惟新之政。
为万代法。若不革旧风令归正道者
非也。当今道士
有名无实。时俗鲜重。
乱政犹轻。唯有僧尼。
颇为秽杂。自西方之教。
被于中国。去圣日远。
空门不行五浊。比邱但行粗法。
爰自后汉。至于陈隋。
僧之废灭。其亦数乎。
或至坑杀。殆无遗馀。
前代帝王。岂恶僧道之善如此之深耶。
盖其乱人。亦已甚矣。
且佛之立教。清净无为。
若以色见。即是邪法。
开示悟入。唯有一门。
所以三乘之人。比之外道。
况今出家者。皆是无识下劣之流。
纵其戒行高洁。在于王者。
已无用矣。况是苟避征徭。
于杀盗淫秽。无所不犯者乎。
叔明之心甚善。于臣恐其奸吏诋欺。
而去者未必非。留者不必是。
无益于国。不能息奸。
既不变人心。亦不因人心。
强制力持。难致远耳。
臣闻天生烝人。必将有职。
游行浮食。王制所禁。
故有才者受爵禄。不肖者出租征。
此古之常道也。今天下僧道。
不耕而食。不织而衣。
广作危言险语。以惑愚者。
一僧衣食。岁计约三万有馀。
五丁所出。不能致此。
举一僧以计天下。其费可知。
陛下日旰忧勤。将去人害。
此而不救。奚其为政。
臣伏请僧道未满五十者。每年输绢四疋。
尼及女道士未满五十者。每年输绢二疋。
其杂色役。与百姓同。
有才智者令入仕。请还俗为平人者听。
但令就役输课。为僧何伤。
臣窃料其所出。不下今之租赋三分之一。
然则陛下之国富矣。苍生之害除矣。
其年过五十者。请皆免之。
夫子曰。五十而知天命
列子曰。不斑白。
不知道。人年五十。
嗜欲已衰。纵不出家。
心已近道。况戒律检其情性哉。
臣以为此令既行。僧道规避还俗者。
固已大半。其年老精修者。
必尽为人师。则道释二教益重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