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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煦五代 888 — 947
文苑表 五代 · 刘煦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三
臣观前代秉笔论文者多矣。
莫不宪章谟诰。
祖述诗骚。
远宗毛郑之训论。
近鄙班扬之述作。
谓采采芣苢。
独高比兴之源。
湛湛江枫。
长擅咏歌之体。
殊不知世代有文质。
风俗有淳醨
学识有浅深。
才性有工拙。
仲尼演三代之易。
删诸国之诗。
非求胜于昔贤。
要取名于今代。
实以淳朴之时伤质。
民俗之语不经。
故饰以文言。
考之弦诵。
然后致之不泥。
远代作程。
即知是古非今。
未为通论。
夫执鉴写形。
持衡品物。
伯乐不能分驽骥之状。
延陵不能别雅郑之音。
若空混吹竿之人。
即异闻韶之叹。
近代唯沈隐侯斟酌二南。
剖陈三变。
摅云渊之抑郁。
振潘陆之风徽。
彼律吕和谐。
宫商辑洽。
不独子建建安之霸。
客儿擅江左之雄。
爰及我朝。
挺生贤俊。
文皇帝解戎衣而开学校。
贲帛而礼儒生。
门罗吐凤之才。
人擅握蛇之价。
靡不发言为论。
下笔成文。
足以纬俗经邦。
岂止雕章缛句。
韶谐金奏。
词炳丹青。
故贞观之风。
同乎三代。
宗天后
友重详延。
天子赋横汾之诗。
臣下继梁之奏。
巍巍济济。
煇烁古今。
如燕许之润色正言
吴陆之铺扬鸿业。
元稹刘蕡之对策。
王维杜甫之雕虫。
并非肄业使然。
自是天机秀绝。
若珠玑色泽。
无假淬磨。
孔翠羽毛。
自成华彩。
致之文苑。
实焕缃图。
其间爵位崇高
别为之传。
今采孔绍安已下。
为文苑三篇。
觊怀才憔悴之徒。
千古见知于作者。
请宣功臣传付史馆 五代 · 刘煦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三
史官奏。天成二年九月
纂修太祖庄宗实录及功臣列传。四年十一月
懿祖献祖太祖纪年实录二十卷庄宗实录三十卷呈进。其功臣列传。
元修史官张昭远史馆修撰相次编纂。列传计三十卷。
今年闰月七日进呈。未下所司。
臣以立功立事。须标于竹帛。
记言记事。靡漏于简编。
贵资褒贬之文。备述艰难之业。
伏惟陛下大明御宇。至道临人。
定寰区以武功。守宗祧以文德。
辉耀三古。超越百王。
莫不万国来庭。千官举职。
臣叨居钧轴。己愧庸虚。
曾无笔削之劳。谬处监修之任。
辄兹举奏。冒渎宸严。
请令朝臣巡视均田奏 五代 · 刘煦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三
天下州郡。
天成二年括定税率。
迨今八年。
近有民于本道及诣阙诉田不均。
乞简视。
请试新学士权停诗赋并内赐题目奏 五代 · 刘煦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三
臣伏见本院旧例。学士入院。
中书舍人即不试。其馀官资。
皆须先试麻制答蕃书批答各一道。诗赋各一首。
号曰五题。所试并是当日内了。
便具进呈。从前虽有召试之名。
而无考校之实。每值召试新学士日。
或有援者。皆豫出五题。
暗令宿搆。至时但写净本。
便取职名。若无援者。
即临时特出五题。旋令起草。
纵饶负艺。罕能成功。
去留皆系于梯媒。得失尽由于偏党。
此乃抑挫孤寒之道。开张巧伪之门。
积弊相沿。浇风未改。
将裨圣政。须立新规。
况今伏值皇帝陛下德合乾坤。明悬日月。
大兴淳化。尽革浇风。
矧惟翰墨之司。专掌丝纶之命。
宜从正直。务绝阿私。
自今后凡有本院召试新学士。欲请权停诗赋。
只试麻制答蕃书并批答共三道。仍请内赐题目。
兼定字数。付本院召试。
然后考其臧否。定其取舍。
贵从务实。以示均平。
庶令孤进者得展勤劳。朋比者不能欺罔。
事关稳便。合贡刍荛。
请差官纪录时政疏 五代 · 刘煦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三
明宗朝。
每见宰臣节度使为军民政事。
有所敷陈。
或宸旨宣扬。
皆关道理。
唯近臣闻听。
外面不知。
先朝时诏枢密直学士阎至
于奏对时记录。
逐季下史馆
以备纂修
今年四月后。
李专美记录。
今以改官。
其记录望别差官。
议册四庙状 五代 · 刘煦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三
臣等据太常博士段禺议云。
夫宗庙之制。
历代为难。
须广按礼经。
旁求故实。
通古今之理为规式。
合天道人情为楷模。
伏缘礼有随时。
损益各异。
遂致议论多别。
礼出众途。
今总历代之宏规。
新朝之定制。
谨按尚书舜典曰。
正月上日
受终于文祖。
此是尧之庙也。
犹未载其数。
又按郊祀录云。
夏立五庙。
殷立六庙。
周立七庙。
汉初立祖宗庙郡国。
共计一百六十七所。
后汉光武中兴后别立六庙。
魏明帝初立亲庙四。
后重议。
上依周法立七庙。
晋武帝受禅。
初立六庙。
后却立七庙。
宋武帝初立六庙。
齐朝亦立六庙。
隋文帝受命。
初立亲庙四。
至大业元年
炀帝欲遵周法。
议立七庙。
次便禅命于唐。
武德元年六月四日
始立四庙于长安
贞观九年
命有司详议庙制。
遂立七庙。
后至开元十一年后。
创立九庙。
又按礼记丧服小记曰。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
以其祖配之。
而立四庙。
郑元注云。
高祖以下至祢。
四世即亲尽也。
更立始祖为不迁之庙。
共为五庙也。
又按礼记祭法及王制孔子家语春秋谷梁传。
并云天子七庙。
诸侯五庙。
大夫三庙。
士二庙。
此是降杀以两之义也。
又按尚书咸有一德曰。
七世之庙。
可以观德。
又按疑义云。
子立七庙或四庙。
盖有其义也。
如四庙者。
从祢至高祖已上亲尽。
故有四庙之礼。
七庙者。
缘自古圣王。
祖有功。
宗有德。
更立始祖。
即于四亲庙之外。
或祖功宗德。
不拘定数。
所以有五庙六庙或七庙九庙。
欲后代子孙观其功德。
故尚书云。
七世之庙。
可以观德矣。
又按周舍论云。
江左以来。
晋宋齐梁相承。
七庙矣。
等参详。
七庙四庙。
即并通其理。
伏缘宗庙事大。
不敢执以一理定之。
故简录七庙四庙二件之文。
俱得其宜。
他所论者。
并皆勿取。
请下三省集百官详议。
敕旨宜依者。
臣等今月八日。
尚书省集百官详议。
伏以将敷至化。
以达万方。
克致和平。
必先宗庙。
是以孝为教本。
所以宏爱敬。
而厚人伦。
礼乃民防。
盖欲辨尊卑而明法制。
故礼记王制云。
天子七庙。
诸侯五庙。
大夫三庙。
疏云。
周制之七庙者。
太祖文王下王之祧与亲庙四。
太祖后稷也。
殷六庙。
契及汤与二昭二穆。
则五庙。
太祖
禹与二昭二穆而已。
及周。
少不减五。
多不过七。
又云。
天子七庙。
皆据周也。
有其人则七。
无其人则五。
若诸侯庙制。
虽有其人。
则不过五。
此则天子诸侯七五之异名矣。
至于三代已后。
魏晋宋齐隋及唐初
六庙或四庙。
盖于建国之始。
不盈七庙之数也。
伏惟皇帝陛下大定寰区。
方兴教理。
既先自家型国。
固当率土咸宾。
今欲请高祖已下四亲庙。
其始祖一庙。
未敢轻议。
伏惟圣裁。
恐于讲德论功。
有失灵源茂绪
禀自中旨。
共谓得宜。
臣等幸列明庭。
获逢景运。
显奉如纶之命。
共详之仪。
虽竭讨寻。
惭非该博。
有愧上尘圣鉴。
实虑未协宸衷。
不免迂疏。
仍虞漏略。
嫂丧宜依开元礼议 五代 · 刘煦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五十三
伏以嫂叔服小功五月
开元礼会要皆同。
其令式正文内元无丧服制度。
只有一本内编在假宁令后。
不言奉敕编附年月。
除此一条。
又检七八条令式。
与开元礼相违者。
所司已行多年。
固难轻改。
既当议事。
须按旧章。
今若鄙宣父之前经。
周公之往制。
太宗之故事。
废开元之礼文。
而欲取差误近规。
行编附新意。
称制度且违大典。
言令式又非正文。
若便改更。
恐难经久。
臣等集议。
嫂叔服并诸服纪。
并请依开元礼为定。
如要给假。
却请下太常
依开元礼内五服制度录出一本。
编付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