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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澄南齐 425 — 494
上表自理 南齐 · 陆澄
 出处:全齐文卷十五
周称旧章,汉言故事,爰自河雒,降逮淮海,朝之宪度,动尚先准。
若乃任情违古,率意专造,岂谓酌诸故实,择其茂典。
案遐启弹新除咨议骠骑大将军军事沈宪太子庶子沈旷、并弟息,敕付建康,而被使,旷受假,俱无归罪事状。
臣以不纠等为失。
伏寻晋宋左丞案奏,不乏于时,其及中丞者,从来殆无。
王献之习达朝章,近代之宗,其为左丞,弹司徒王濛惮罚自解,属疾游行,初不及中丞
桓秘不奔山陵,左丞郑袭不弹,直弹中丞孔欣时,又云别摄兰台检校,此径弹中丞之谓。
左丞庾登之奏镇北檀道济北伐不进,致虎牢陷没,蕃岳宰臣,引咎谢愆,而责帅之劾,曾莫奏闻,请收治道济,免中丞何万岁。
夫山陵情敬之极,北伐专征之大,霸季之贵,道济元勋之盛,所以咎及南司,事非常,然事犹非及中丞也。
今若以此为例,恐人之贵贱,事之轻重,物有其伦,不可相方。
左丞江奥弹段景文,又弹裴方明
左丞甄法崇弹萧珍,又弹杜骥,又弹段国,又弹范文伯
左丞羊玄保又弹萧汪;
左丞殷景熙弹张仲仁
左丞何承天弹吕万龄。
并不归罪,皆为重劾。
凡兹十弹,差是、旷之比,悉无及中丞之议。
左丞荀万秋、刘藏、江谧弹王僧朗、王云之、陶宝度,不及中丞,最是近例之明者。
谧弹在今龛黎之后,事行圣照。
远取十奏,
近征二案:自宜依以为体,岂得舍而不遵?/臣窃此人乏,谬奉国。今遐所纠,既行一时,若默而不言,则向为来准,后人被绳,方当追请,素餐之责,贻尘千载。所以备举显例,弘通国典,虽有愚心,不在微躬。请出臣表付外详议。若所陈非谬,裁由天鉴。(《南齐书·陆澄传》,建元元年,骠骑咨议沈宪等坐家奴客为劫,子弟被劾,等晏然。左丞任遐不纠,请免官。上表自理。)
皇弟休倩殇服议 南齐 · 陆澄
 出处:全齐文卷十五
案礼有成人之道,则不为殇。
今既追祚土宇,远崇封秩,圭韦拜备典,成孰大焉。
典文式昭,殇名去矣。
夫嘉偶在室,元服表身,犹以免孺子之制,全丈夫之义。
安有名颁爵首,而可服以殇礼(《宋书·礼志》二,孝建元年六月,有司奏故第十六皇弟休倩薨夭,年始及殇,追赠谥东平冲王。服制未有成准,辄下礼官详议。太学博士陆澄议云云,又见《通典》八十二。)
重议 南齐 · 陆澄
 出处:全齐文卷十五
窃谓赠之为义,所以追加名器。
故赠公者便成公,赠卿者便成卿。
赠之以王,得不为王乎?
然则有在生而封。
或既没而爵,俱受帝命,不为吉凶殊典;
同备文物,岂以存亡异数。
今玺策咸秩,是成人之礼;
群后临哀,非下殇之制。
若丧用成人,亲以殇服,末学含疑,未之或辩。
敢求详衷如所称(《宋书·礼志》二,《通典》八十二。)
庙祠有故迁日议 南齐 · 陆澄
 出处:全齐文卷十五
案《周礼》宗伯之职,「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
郑君曰:「王有故,行其祭事也」。
臣以为此谓在致斋,祭事尽备,神不可渎,斋不可久,而王有他故,则使有司摄焉。
晋太始七年四月,世祖将亲祠于太庙。
庚戌,车驾夕牲。
辛亥,雨。
有司行事。
此虽非人故,盖亦天碍也。
求之古礼,未乖周制。
案《礼记》,「孔子答曾子,当祭而日蚀太庙火,如牲至未杀,则废」。
然则祭非无可废之道也。
但权所为之轻重耳
日蚀庙火,变之甚者,故乃牲至尚犹可废。
推此而降,可以理寻。
今散斋之内,未及致斋,而有轻哀甚雨,日时展事,可以延敬
不愆义情,无伤正典,改择令日。
夫何以疑。
愚谓散斋而有举哀若雨,可更迁日。
唯入致斋及日月逼晚者,乃使有司行事耳。
又前代司空顾和启,南郊车驾已出遇雨,宜迁日更郊,事见施用,郊之与庙,其敬可均,至日犹迁,况散斋邪(《宋书·礼志》四,大明三年太常丞陆澄议。)
皇太子冕服议 南齐 · 陆澄
 出处:全齐文卷十五
服冕以朝,实著经典。
秦除六冕之制,至汉明帝始与诸儒还备古章。
魏晋以来,宗庙行礼之外,不欲令臣下服兖冕,故位公者,每加侍官。
皇太子承乾作副,礼绝群后,宜遵圣王之盛典,革近代之陋制。
臣等参议,依礼,皇太子元正朝贺,应服兖冕九章衣。
以仲起议为允。
撰载仪注(《宋书·礼志》五,泰始六年,兼左丞陆澄议,又见《南齐书·陆澄传》)
南郊明堂异日议 南齐 · 陆澄
 出处:全齐文卷十五
遗文馀事,存乎旧书,郊宗地近,势可共日。
不共者,义在必异也。
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郊高皇帝以配天,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文于明堂,以配上帝。
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
章帝元和二年,巡狩岱宗,柴祭,翌日,祠五帝于明堂。
柴山祠地,尚不共日,郊堂宜异,于例益明。
陈忠《奏事》云,「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南郊,十四日北郊,十五日明堂,十六日宗庙,十七日世祖」。
仲远五祀,绍统五供,与此奏,皆为相符。
高堂隆表,二郊及明堂宗庙各一日,挚虞《新礼》议,明堂南郊间三兆,禋天飨帝共日之证也。
又上帝非天。
昔人言之已详。
今明堂用日,宜依古在北郊后。
汉唯南郊备大驾,自北郊以下,车驾十省其二,今祠明堂,不应大驾(《南齐书·礼志》上,永明二年尚书陆澄议。)
王俭 南齐 · 陆澄
 出处:全齐文卷十五
《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弥天地之道,通万物之情。
商瞿田何,其间五传,年未为远,无讹杂之失;
秦所不焚,无崩坏之弊。
虽有异家之学,同以象数为宗。
数百年后,乃有王弼
王济所悟者多,何必能顿废前儒。
若谓《易》道尽于王弼,方须大论,意者无乃仁智殊见。
四道异传,无体不可以一体求,屡迁不可以一迁执也。
晋太兴四年太常荀崧请置《周易》郑玄注博士,行乎前代,于时政由王、庾,皆隽神清识,能言玄远,舍辅嗣而用康成,岂其妄然。
泰元立王肃《易》,当以在、弼之间。
元嘉建学之始,、弼两立。
颜延之祭酒,黜郑置王,意在贵,事成败儒。
今若不大弘儒风,则无所立学,众经皆儒,惟《易》独不可弃,儒不可缺。
谓宜并存,所以合无体之义。
于注经中已举《系辞》,故不复别注。
今若专取《易》,则《系》说无注。
《左氏》泰元取服虔,而兼取贾逵《经》,服传无《经》,虽在注中,而传又有无《经》者故也。
今留服而去贾,则《经》有所阙。
杜预注《传》,王弼注《易》,俱是晚出,并贵后生。
杜之异古,未如王之夺实,祖述前儒,特举其违。
又释例之作,所引惟深。
《谷梁》泰元旧有麋信注,颜益以范宁,麋犹如故。
颜论闰分范注,当以同我者亲。
常谓《谷梁》劣,《公羊》为注者又不尽善,竟无及《公羊》之有何休,恐不足两立。
必谓范善,便当除麋。
世有一《孝经》,题为郑玄注,观其用辞,不与注书相类。
自序所注众书,亦无《孝经》,且为小学之类,不宜列在帝典(《南齐书·陆澄传》,《南史》四十八《陆澄传》)
法论目录序 南齐 · 陆澄
 出处:全齐文卷十五
第一论或列篇立第兼明众义者,今总其宗致,不复擿分。
合之则体全,别之则文乱。
置难形神,援譬薪火,庾阐发其议,谢瞻广其意。
桓谭未及闻经,先著此言,有足奇者,宜其缀附也。
牟子不入教门,而入缘序,以特载汉明之时,像法初传故也。
魏祖答孔,是知英人开尊道之情;
习生贻安,则见令主弘信法之心。
所以有取二书,指存两事。
支遁敷翰远国,述江南僧业,故兼录(《释藏》百二,宋明帝中书侍郎陆澄撰《法论目录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