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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贞陈朝
遗疏告族子凯 陈朝 · 谢贞
 出处:全陈文卷十六
吾少罹酷罚,十四倾外荫,十六钟太清之祸,流离绝国,二十馀载,号天蹐地,遂同有感,得还侍奉,守先人坟墓,于吾之分足矣。
不悟朝廷采拾空薄,累致清阶,纵其殒绝,无所酬报。
今在忧棘,晷漏将尽,敛手而归,何所多念。
气绝之后,若直弃之草野,依僧家尸陁林法,是吾所愿,正恐过为独异耳。
可将薄板周身,载以灵车,覆以苇茨,坎山而埋之。
又吾终鲜兄弟,无他子孙,靖年幼少,未闲人事,但可三月施小床,设香水,尽卿兄弟相厚之情,即除之,无益之事,勿为也(《陈书谢贞传》,又略见《南史·谢贞传》,作载以露车,覆以草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