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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仲熊南齐
南郊明堂异日议 南齐 · 蔡仲熊
 出处:全齐文卷二十四
《郑志》云:「正月上辛,祀后稷于南郊,还于明堂,以文王配」。
故宋氏创立明堂,郊还即祭,是用《郑志》之说也。
盖为《志》者失,非玄意也。
玄之言曰:「未审周明堂以何月,于《月令》则以季秋」。
案玄注《月令》季秋大飨帝云:「大飨,遍祭五帝」。
又云:「大飨于明堂,以文武配」。
其时秋也,去启蛰远矣。
又《周礼·大司乐》:「凡大祭祀,宿县」。
宿县之旨,以日出行事故也;
若日暗而后行事,则无假预县。
果日出行事,何得方俟郊还。
东京《礼仪志》不记祭之时日,而《志》云:「天郊夕牲之夜,夜漏未尽八刻进熟;
明堂夕牲之夜,夜漏未尽七刻进熟」。
寻明堂之在郊前一刻,而进献奏乐,方待郊还。
魏高堂隆表:「九日南郊,十日北郊,十一日明堂,十二日宗庙」。
案隆此言,是审于时定制,是则《周礼》、二汉及魏,皆不共日矣。
《礼》以辛郊,《书》以丁祀,辛丁皆合,宜临时详择(《南齐书·礼志》上,永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