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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焘南朝宋 353 — 422
宣太后不配食中宗 南朝宋 · 臧焘
 出处:全宋文卷十六
《阳秋》之义,母以子贵,故仲子、成风,咸称夫人,《经》云:「考仲子之宫」,若配食惠庙,则宫无缘别筑。
前汉孝文孝昭太后,并系子为号,祭于寝园,不配于高祖孝武之庙。
汉和帝之母曰敬隐皇后,顺帝之母曰恭怀皇后,安帝祖母曰恭悯皇后,虽不系子为号,亦祭于陵寝,不配章、安二帝。
此则二汉虽有太后、皇后之异,至于并不配食,义同《阳秋》。
光武追废吕后,故以薄后配高祖
又卫既废,霍光追尊李夫人皇后,配孝武,此非母以子贵之例,直以高、武二庙无配故耳。
夫汉立寝于陵,自是晋制所异。
谓宜远准《阳秋》考宫之义,近摹二汉不配之典,尊号既正,则罔极之情申,别建寝庙,则严祢之义显,系子为称,兼明母贵之所由,一举而允三义,固哲王之高致也(《宋书·臧焘传》,晋孝武太元中,追崇庶祖母宣太后,议者或谓宜配食中宗议。又见《南史》十八。)
褚爽上表称太子名议 南朝宋 · 臧焘
 出处:全宋文卷十六
案《礼记》:「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又:「君之于嗣子,亲则父也,尊则君也」。
如此,则太子虽国之储贰,犹同于臣列,以君前臣名之义言,则表未为失礼,然史籍所载,人臣与人主言及上表,未有称太子名者,今省无先比,即其验也,昔武皇帝尚书仆射山涛启事,称皇太子而不言名,中朝名士,必详典式,其不称名,当有理趣。
特以皇太子储君,名讳尊重,不敢指斥故耳。
古今异仪,礼有损益。
今依仗前贤,固循先比,则表所称,为违旧准(《通典》一百四,泰元十九年七月义兴太守褚爽上表称太子名,下太学议,助教臧焘议。)
四府君迁主议 南朝宋 · 臧焘
 出处:全宋文卷十六
臣闻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将营宫室,宗庙为首。
古先哲王,莫不致肃恭之诚心,尽崇严乎祖考,然后能流淳化于四海,通幽感于神明,固宜详废兴于古典,循情礼以求中者也。
礼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而七。
自考庙以至祖考五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
去祧为坛,去坛为墠,有祷然后祭之。
此宗庙之次,亲疏之序也。
郑玄以为祧者,文王武王之庙,王肃以为五世六世之祖。
寻去祧之言,则祧非文武之庙矣。
文武周之祖宗,何去祧为坛乎?
明远为祧者,无服之祖也。
又远庙则有享尝之礼,去祧则有坛墠之殊,明世远者,其义弥疏也。
若祧是文武之庙,宜同月祭于太祖,虽推后稷以配天,由功德之所始,非尊崇之义,每有差降也,又礼有以多贵者,故传称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
又云,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
此则尊卑等级之典,上下殊异之文。
而云天子诸侯,俱祭五庙,何哉?
又王祭嫡殇,下及来孙,而上祀之礼,不过高祖
推隆恩于下流,替诚敬于尊属,亦非圣人制礼之意也。
是以泰始建庙,从王氏议,以礼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故上及征西,以备六世之数,宣皇虽为太祖,尚在子孙之位,至于殷祭之日,未申东向之礼,所谓子虽齐圣,不先父食者矣。
京兆以上既迁,太祖始得居正,议者以昭穆未足,欲屈太祖于卑坐,臣以为非礼典之旨也。
所谓与太祖而七,自是昭穆既足,太祖在六世之外,非为须满七庙,乃得居太祖也。
议者又以四府君神主,宜永同于殷袷,臣又以为不然。
传所谓毁庙之主,陈乎太祖,谓太祖以下,先君之主也,故《白虎通》:「帝袷祭迁庙者,以其继君之体,持其统而不绝也」。
岂如四府君太祖之前乎。
非继统之主,无灵命之瑞,非王业之基,昔以世近而及,今则情礼已远,而当长飨殷袷,永虚太祖之位,求之礼籍,未见其可。
永和之初,大议斯礼,于时虞喜范宣并以渊儒硕学,咸谓四府君神主,无缘永存于百世,或欲瘗之两阶,或欲藏之石室,或欲为之改筑,虽所秉小异,而大归是同。
宣皇既居群庙之上,而四主禘袷不已,则大晋殷祭,长无太祖之位矣。
夫理贵有中,不必过厚,礼与世迁,岂可顺而不断。
故臣子之情虽笃,而灵厉之谥弥彰
追远之怀虽切,而迁毁之礼为用。
岂不有心于加厚,顾礼制不可逾尔。
石室则藏于庙北,改筑则未知所处,虞主所以依神,神移则有瘗埋之礼。
四主若飨祀宜废,亦神之所不依也,准傍事例,宜同虞主之瘗埋。
然经典难详,群言纷错,非臣卑浅所能折中(《宋书·臧焘传》,义熙初太庙鸱尾灾,著作郎徐广曰:征西京兆府君,宜在毁落,而犹列庙飨,此其征乎。乃上议,又见《宋书·礼志》三,南史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