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祠灌献议 南朝宋 · 王祀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一
按《周礼》,大宗伯「佐王保国,以吉礼事鬼神祗,禋祀昊天」。则今太常是也。以郊天,太常亚献。又《周礼》外宗云:「王后不与,则赞宗伯」。郑玄云:「后不与祭,宗伯摄其事」。又说云:「君执圭瓒裸尸,大宗伯执璋瓒亚献」。中代以来,后不庙祭,则应依礼大宗伯摄亚献也。而今以太尉亚献。郑注《礼·月令》云:「三王右司马,无太尉。太尉,秦官也」。盖世代弥久,宗庙崇敬,摄后事重,故以上公亚献」。
又议:履时之思,情深于霜露;室户之感,有怀于容声。不知神之所在,求之不以一处。郑注《仪礼》有司云,天子诸侯祭于示方而绎,绎又祭也。今庙祠阙送神之祼,将移祭于示方绎,明在于留神,未得而杀。礼郊庙祭殊,故灌送有异(《宋书·礼志》三,孝建二年正月,太学博士王祀之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