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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秀南朝宋
重议郊祀 南朝宋 · 王延秀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六
改革之宜,实如圣旨。
虞愿议,盖是仰述而已,未显后例。
谨寻自初郊间二载,明堂间一年,第二郊与第三明堂,还复同岁。
愿谓自始郊明堂以后,宜各间二年。
以斯相推,长得异岁(《宋书·礼志》三,泰始六年五月虞愿议,曹郎王延秀重议。)
祀明堂应告庙议 南朝宋 · 王延秀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六
郑玄云:「郊者祭天之名,上帝者,天之别名也。
神无二主,故明堂异处,以避后稷」。
谨寻郊宗二祀,既名殊实同,至于应告,不容有异(宋书·礼志》三,泰始七年十月祠部郎王延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