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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重南梁 500 — 583
钟律议 南梁 · 沈重
 出处:全梁文卷六十八
易以三百六十策当期之日,此律历之数也。
《淮南子》云:「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律历之数,天地之道也」。
此则自古而然矣。
重乃依《淮南》本数,用京房之术求之,得三百六十律,各因月之本律,以为一部,以一部律数为母,以一中气所有日为子,以母命子,随所多少各一律,所建日辰分数也。
以之分配七音,则建日冬至之声,黄钟为官,太簇为商,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姑洗为角,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五音七声,干斯和备。
其次日律,皆依次类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徵亦以次从。
以改声徵气,辨识时序,万类所宜,各顺其节。
自黄钟终于壮进一百五十律,皆三分损一,以下生。
自依行终于亿兆二百九律,皆三分益一,以上生。
唯安运一律为终,不生其数,皆取黄钟之实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本,以九三为法。
各除其实,得寸分及小分,馀皆委之,即各其律之长也。
修其部律,则上生下生宫徵之次也。
今略其名次云(《隋书·律历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