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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觊南齐
上铸钱均货议建元四年 南齐 · 孔觊
 出处:全齐文卷二十二
食货相通,理势自然。
李悝曰:「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
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
甚贱与甚贵,其伤一也。
吴国关阃,比岁被水潦而籴不贵,是天下钱少,非谷穰贱,此不可不察也。
铸钱之弊,在轻重屡变,重钱患难用,而难用为累轻,轻钱弊盗铸,而盗铸为祸深。
民所盗铸,严法不禁者,由上铸钱惜铜爱工也。
惜铜爱工者,谓钱无用之器,以通交易,务欲令轻而数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详虑其为患也。
自汉铸五铢钱,至宋文帝,历五百馀年,制度世有废兴,而不变五铢钱者,明其轻重可法,得货之宜也。
以为宜开置钱府,方收贡金,大兴镕铸,钱重五铢,一依汉法。
府库以实,国用有储,乃量奉禄,薄赋税,则家给民足。
顷盗铸新钱者,皆效作剪凿,不铸大钱也。
磨泽淄染,始皆类故;
交易之后,渝变还新。
良民弗皆淄染,不复行矣。
所鬻卖者,皆徒失其物。
盗铸者,复贱买新钱,淄染更用,反复生诈,循环起奸,此明主尤所宜禁而不可长也。
若官铸钱已布于民,使严断剪凿,小轻破缺无周郭者,悉不得行,官钱细小者,称合铢两,销以为大。
利贫良之民,塞奸巧之路。
钱货既均,远近若一,百姓乐业,市道无争,衣食滋殖矣(《南齐书·刘悛传》,建元四年奉朝请孔觊上《铸钱均货议》,又见《通典》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