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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景远南朝宋
参议殷祭 南朝宋 · 周景远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一
永初三年九月十日奏,傅亮议权制即吉,御世宣尔,宗庙大礼,宜依古典则。
是皇宋开代成准,谓博士徐宏太常丞朱膺之议,用来年十月殷祠为允(《宋书·礼志》三,孝建元年十二月郎中周景远参议诏可。)
天子为皇后父服议 南朝宋 · 周景远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一
权事变礼,五服俱革,缌麻轻制,不容独异,谓至尊既已公除至三月竟,不复有除释之义(《宋书·礼志》二,孝建三年三月,前祠部郎中周景远议。)
太子妃丧不举祭议 南朝宋 · 周景远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一
案《礼》:「缌不祭,大功废祠」。
理不俟言,今皇太子故妃,既未山茔,未从权制,则应依礼废烝尝。
至尊以大功之服,于礼不得亲奉,非有故之谓,亦不使公卿行事(《宋书·礼志》四,大明五年十月,领军长史周景远议。)
殷祠议 南朝宋 · 周景远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一
按《礼记》云「天子袷禘袷尝烝」,依如礼文,则夏秋冬三时皆殷,不唯用冬夏也。
晋义熙初仆射孔安国启议,自泰和四年相承,殷祭皆用冬夏。
安国又启,永和十年至今五十馀年,用三十月辄殷祠,博士徐乾据《礼》难安国
又引晋咸康六年七月殷祠,是不专用冬夏。
于时晋朝虽不从议,然据礼及咸康故事,安国无以夺之。
今若以来四月未得殷祠,迁用孟秋,于礼无违(《宋书·礼志》三,大明七年二月,领军长史周景远议,又见《通典》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