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刘景安北魏
崔亮 北魏 · 刘景安
 出处:全后魏文卷五十二
殷周以乡塾贡士两汉由州郡荐才,魏晋因循,又置中正
谛观在昔,莫不审举,虽未尽美,足应十收六七。
而朝廷贡秀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唯论章句,不及治道,立中正,不考人才行业,空辨氏姓高下。
至于取士之途不溥,沙汰之理未精。
而舅属当铨衡,宜须改张易调
如之何反为停年格以限之?
天下士子谁复修厉名行哉(《魏书·崔亮传》。吏部尚书,奏为停年格制。外甥司空咨议刘景安书规。又见《北史》四十四,《通典》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