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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休仁南朝宋 433 — 471
礼敬太子生母议 南朝宋 · 刘休仁
 出处:全宋文卷十三
礼云,妾既不得体君,班秩视子为序,母以子贵,经著明文,内外致敬贵妃,诚如庆绪议。
天子姬嫔,不容通音介于外,虽义可致虔,不应有笺表(《宋书·礼志》二,泰始二年九月,有司奏皇太子所生陈贵妃礼秩既同储君,未详宫臣及朝臣并有敬否。妃主在内相见,又应何仪?博士王庆绪议云云,尚书令建安王休仁议,诏可。)
参议皇太子车服 其一 南朝宋 · 刘休仁
 出处:全宋文卷十三
天子之子,与士齿让,达于辟雍,无生而贵者也。
既命而尊,礼同上公
周制五等,车服相涉,公降王者,一等而已。
王以金路赐同姓侯,象及革木,以赐毕姓侯伯,在朝卿士,亦准斯礼。
案如此制,则东宫应乘金路。
晋元过江,礼仪疏舛,王公以下,车服卑杂,唯有东宫,礼秩崇异,上次辰极,下绝侯王。
皇太子乘石山安车,义不见经,事无所出。
《礼》所谓金、玉路者,正以金玉饰路诸末耳。
左右前后,同以漆画。
秦改周辂,制为金根,通以金薄,周币四面。
汉魏二晋,因循莫改。
逮于大明,始备五辂。
金玉二制,并类金根,造次瞻睹,殆无差别。
若锡之东储,于礼嫌重,非所以崇峻陛级,表示等威。
且《春秋》之义,降下以两,臣子之义,宜从谦约。
东宫车服,宜降天子二等,骖驾四马,乘象辂,降龙碧,旂九叶,进不斥尊,退不逼下,沿古酌时,于礼为衰(《宋书·礼志》五,泰始四年五月尚书令建安王休仁参谦,诏可。又《隋书·礼仪志》五引《宋起居注》,文有删节,且多异同,故别载于后。)
其二
 出处:全宋文卷十三
天子之元子,土也,故齿胄于辟雍,欲使知教而后尊,不得生而贵矣。
既命之后,礼同上公,故天子赐之金辂,但减旂章为等级,象及革木,赐异姓诸侯,在朝卿士,亦准斯例。
此则皇太子及帝子王者,通得乘之,自晋过江,王公以下,车服卑杂,唯有太子礼秩崇异,又乘山安车,义不经见,事无所出(《隋书·礼仪志》五引《宋起居注》,泰始四年尚书令建安王休仁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