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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端北魏
上言集议郊禘配 北魏 · 元端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
谨案《礼记·祭法》,有虞氏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
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
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
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宗武王
郑玄注云:「郊祖宗,谓祭礼以配食也。
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
自夏以下,稍用其姓代之」。
是故周人以后稷为始祖,文武为二祧。
讫于周世,配祭不毁。
案《礼》,喾虽无庙,配食禘祭。
谨详圣朝以太祖道武皇帝配圜丘,道穆皇后刘氏配方泽;
太宗明元皇帝配上帝,明密皇后杜氏配地祗;
又以显祖献文皇帝配雩祀。
太宗明元皇帝之庙既毁,上帝地祇,配祭有式。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庙配事重,不敢专决。
请召群官,集议以闻(《魏书·礼志》二。熙平二年三月太常少卿元端上言。)
宗室助祭议 北魏 · 元端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
《礼记·祭法》云:「王立七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远庙为祧,有二祧。
而祖考以功重不迁,二祧以盛德不毁。
迭迁之义,其在四庙也」。
《祭统》云:祭有十伦之义,六曰见亲疏之杀焉。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
是故有伦。
注云:「昭穆咸在,同宗父子皆来」。
指谓当庙父子为群,不系于昭穆也。
若一公十子,便为群公子,岂待数公而立称乎?
《文王世子》云:「五庙之孙,祖庙未毁」。
虽为有所援引,然与朝议不同。
如依其议,匪直太祖曾玄,诸庙子孙,悉应预列。
既无正据,窃谓太广。
臣等愚见,请同僧奇等议(《魏书·礼志》二。熙平二年江阳王继表求预祭,王僧奇等议不得预祭,李琰之议得预祭,太常少卿元端议。又见《通典》五十一。)
羊祉谥议 北魏 · 元端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
志存埋轮,不避强御。
及赞戎律熊武斯裁,仗节抚藩,边夷识德,化沾殊类,襁负怀仁
谨依谥法,布德行刚曰「景」,宜谥为景(《魏书·酷吏羊祉传》。太常少卿元端、博土刘台龙议谥。)
言羊祉谥应如前议 北魏 · 元端
 出处:全后魏文卷二十
窃惟谥者行之迹,状者迹之称。
尚书铨衡是司,厘品庶物,若状与迹乖,应抑而不受,录其实状,然后下寺,依谥法准状科上
岂有舍其行迹,外有所求,去状去称,将何所准?
检祉以母老辞藩,乃降手诏云:「卿绥抚有年,声实兼著,安边宁境,实称朝望」。
及其殁也,又加显赠,言祉诚著累朝,效彰内外,作牧岷区,字萌之绩骤闻。
诏册褒美,无替伦望。
然君子使人器之,义无求备,德有数德,优劣不同,刚而能克,亦为德焉。
谨依谥法,布德行刚曰「景」,谓前议为允(《魏书·羊祉传》。元端刘台龙议谥曰景侯刚元纂等驳,灵太后令依驳更议,元端龙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