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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修义北魏
张智寿陈庆和坐妹流坐议 北魏 · 元修义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六
哀姜悖礼于鲁,齐侯取而杀之,《春秋》所讥。
夏姬罪滥于陈国,但责徵舒而不非父母。
明妇人外成,犯礼之愆,无关本属。
况出适之妹,衅及兄弟乎(《魏书·刑罚志》。神龟中兰陵公主驸马都尉刘辉,坐与河阴县张智寿妹容妃陈庆和妹慧猛奸乱,殴主伤胎。惧罪逃亡。门下处奏:「各人死刑,智寿、庆和并以知情不加防限,处以流坐。」尚书元修义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