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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隆南朝宋 369 — 451
论新礼表 南朝宋 · 傅隆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七
臣以下愚,不涉师训,孤陋闾阎,面墙靡识,谬蒙询逮,愧惧流汗。
原夫礼者三千之本,人伦之至道。
故用之家国,君臣以之尊,父子以之亲。
用之婚冠,少长以之仁爱,夫妻以之义顺。
用之乡人,友朋以之三益,宾主以之敬让。
所谓极乎天,播乎地,穷高远,测深厚,莫尚于礼也。
其乐之五声,《易》之八象,《诗》之《风》《雅》,《书》之《典》《诰》,《春秋》之微婉劝惩,无不本乎礼而后立也。
其源远,其流广,其体大,其义精,非夫睿哲大贤,孰能明乎此哉。
况遭暴秦焚亡,百不存一。
汉兴,始征召故老,搜集残文,其体例纰缪,首尾脱落,难可详论。
高堂生颇识旧义,诸儒各为章句之说,既明不独达,所见不同,或师资相传,共枝别干。
故闻人、二戴,俱事后苍,俄巳分异,卢植郑玄,偕学马融,人各名家。
又后之学者,未逮曩时,而问难星繁,充斥兼两,摛文列锦,焕烂可观,然而五服之本或差,哀敬之制舛杂,国典未一于四海,家法参驳于缙绅,诚宜考详远虑,以定皇代之盛礼者也。
伏惟陛下钦明玄圣,同规唐虞,畴咨四岳,兴言《三礼》,而伯夷未登,微臣窃位,所以大惧负乘,形神交恶者,无忘夙夜矣。
而复猥充博采之数,与闻爰发之求,实无以仰酬圣旨万分之一。
不敢废嘿,谨率管穴所见五十二事上呈。
蚩鄙茫浪,伏用竦赧(《宋书·傅隆传》,元嘉十四年太祖以新撰《礼论》付使下意,上表。)
黄初妻赵事议 南朝宋 · 傅隆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七
原夫礼律之兴,盖本之自然,求之情理,非从天堕,非从地出也。
父子至亲,分形同气,称之于载,即载之于赵,虽云三世,为体犹一,未有能分之者也。
称虽创巨痛深,固无雠祖之义。
故古人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也。
若云称可以杀赵,赵当何以处载?
将父子孙祖,互相残戮,惧非先王明罚,咎繇立法之本旨也。
向使石厚之子、日磾之孙,砥锋挺锷,不与二祖同戴天日,则石碏秺侯,何得人臣于国,孝义于家,流名百代,以为美谈者哉。
云,「杀人父母,徙之二千里外」。
不施父子孙祖明矣。
赵当避王,固当千里外耳。
令亦云,「凡流徙者,同籍亲近,欲相随者,听之」。
此又大通情理,因亲以教爱者也。
赵既流移,载为人子,何得不从。
载从而称不行,岂名教所许?
如此、称、赵竟不可分。
赵虽内愧终身,称当沈痛没齿,孙祖之义,自不得永绝,事理固然也(宋书传隆传,南史十五,《通典》一百六十七,各有删节,今合录之。)
舞佾议 南朝宋 · 傅隆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七
未详此人数所由。
杜预注《左传》佾舞云:「诸侯六六三十六人。
常以为非也。
夫舞者所以节八音者也,八音克谐,然后成乐,故乐必以八人为列,自天子至士,降杀以两,两者,减其二列尔」。
以为一列又灭二人,至士止馀四人,岂复成乐。
服虔注《左传》云:「天子八八」。
诸侯六八。
大夫四八,士二八,其义甚允。
诸王不复舞佾,其总章舞伎,即古之女乐也。
殿庭八八,诸王则应六八,理例坦然。
又《春秋》郑伯纳晋悼公女乐二八,晋以一八赐魏绛,此乐以八人为列之证也。
若如议者,惟天子八,则郑应纳晋二六,晋应赐一六也。
自天子至士,其文物典章,尊卑差级,莫不以两。
未有诸侯既降二列,又一列辄减二人,近降太半,非唯八音不具,于两义亦乖,杜氏之谬可见矣。
国典事大,宜令详正(《宋书·乐志》一,元嘉十三年太常傅隆以为云云,又见《通典》一百四十七,作传崇,避唐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