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何尚之南朝宋 382 — 460
华林清署殿赋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其西则堂皇博敞,正鹄是施。
带以绿流,树以清椅(《初学记》二十四堂七。)
逞绵瓦之虹梁,列雕刻之华榱,网户翠钱,青轩丹墀。
若乃奥室曲房,深沈冥密,始如易循,终焉难悉。
动微物而风生,践途而芳溢,触遇成宴,暂游累日。
却倚危石,前临浚谷,终始萧森,激清引浊,涌泉灌于阶所,远风生于楹曲。
暑虽殷而不炎,气方清而含育。
哀鹤唳暮,悲猿啼晓,灵芝被崖,仙华覆沼(《艺文类聚》六十二,《初学记》二十四。)
表谏行幸侵夜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万乘宜重,尊不可轻,此圣心所鉴,岂假臣启。
舆驾比出,还多冒夜,群情倾侧,实有未宁。
清道而动,帝王成则,古今深诫,安不忘危。
若值汲黯、辛毗,必将犯颜切谏,但臣等碌碌,每存顺嘿耳。
伏愿少采愚诚,思垂省察,不以人废,适可以慰四海之望(《宋书·何尚之传》,《御览》四百五十三。)
上言请原竺超民等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刑罚得失,治乱听由,圣贤留心,不可不慎。
竺超民为义宣司马,贼既遁走,一夫可禽,若反覆昧利,即当取之,非唯免愆,亦可要不义之赏,而超民曾无此意,微足观过知仁。
且为官保全城府,谨守库藏,端坐待缚。
今戮及兄弟,与向始末无论者,复成何异。
陆展尽质复灼然,便同之巨逆,于事为重。
臣豫蒙顾待,自殊凡隶,苟有所怀,不敢自默(《宋书·何尚之传》,世祖即位,戮质反义宣司马竺超民,戮质长史陆展兄弟,并应从诛,尚之上言,超民坐者由此得原。)
密奏庾炳之得失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夫为国为家,何尝不谨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虑非哲王御世之长术。
炳之所行,非暧昧而已,臣所闻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见,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纵而不纠,不知复何以为治。
晋武不曰明主,断事,遂能奋发,华廙见待不轻,废锢累年,后起,止作城门校尉耳。
若言炳之有诚于国,未知的是何事?
政当云与殷景仁不失其旧,与刘湛亦复不疏。
景仁当时事意,岂复可蔑,朝士两边相推,亦复何限,纵有微诚,复何足掩其恶。
贾充勋烈,晋之重臣,虽事业不胜,不闻有大罪,诸臣进说,便远出之。
陛下圣睿,反更迟迟于此。
炳之身上之衅,既自藉藉,交结朋党,构扇是非,实足乱俗伤风。
诸恶纷纭,过于范晔,所少贼一事耳。
伏愿深加三思,试以诸声传,普访诸可顾问者。
群下见陛下顾遇既重,恐不敢苦相侵伤,顾问之日,宜布嫌责之旨。
若不如此,亦当不辩有所得失。
臣蠢,既有所启,要欲尽其心,如无可纳,伏愿宥其触忤之罪(《宋书·庾炳之传》,炳之领选,既不缉众论,又颇通货贿,请急还家。令史钱泰、周伯齐出炳之宅咨事。泰能弹琵琶,伯齐善歌,因留停宿,为有司所奏。上于炳之素厚,将恕之,召问尚书右仆射何尚之尚之具陈炳之得失,又密奏,又见《南史》三十五。)
又陈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咨都令史骆宰,宰云不通,吏部曹亦咸知不可,令史具向尚之说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听纳,此非为不解,直是苟相留耳。
内外悉知此,而诬于信受,群情岂了,陛下不假为之辞。
虽是令史,出乃远亏朝典,又不得谓之小事。
谢晦望实,非今者之俦,一事错误,免侍中官
王珣时贤小失,桓胤春蒐之谬,皆白衣领职。
况公犯宪制者邪?
不审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
于任使无损,兼可得以为肃戒。
孔万祀居左丞之局,不念相当,语骆宰云:「炳之贵要,异他尚书身、政可得无言耳」。
又云:「不痴不聋,不成姑公」。
敢作此言,亦为异也(同上,时炳之自理:「不谙台制,令史并言停外非嫌。」太祖炳之信受失所,小事不足伤大臣。尚之又陈。)
陈庾炳之愆遇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尚书旧有增置干二十人,以元、凯丞郎干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询处干阙,不得时补。
近得王师,犹不遣还,臣令人语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不宜复留」。
得臣此信,方复遣耳。
大都为人好率怀行事,有诸纭纭,不悉可晓。
臣思张辽之言,关羽虽兄弟,曹公父子,岂得不言。
观今人忧国实寡,臣复结舌,日月之明,或有所蔽。
然不知臣者,岂不谓臣有争竞之迹,追以怅怅。
臣与炳之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复生厚薄。
太尉昨与臣言,说炳之有诸不可,非唯一条,远近相崇畏,震动四海,凡短人办得致此,更复可嘉。
虞秀之门生事之,累味珍肴,未尝有乏,其外别贡,岂可具详。
炳之门中不问大小,诛求张幼绪幼绪转无以堪命。
炳之先与刘德愿殊恶,德愿自持琵琶甚精丽。
遗之,便复款然。
市令盛馥进数百口材助营宅,恐人知,作虚买券。
刘道锡骤有所输,倾南俸之半。
刘雍自谓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蔗,若新发于州
国吏运载樵,无辍于道。
诸见人有物,鲜或不求,闻刘遵考有材,便乞材,见好烛盘,便复乞之。
选用不平,不可一二。
太尉又云,炳之都无共事之体,凡所选举,悉是其意,政令太尉知耳。
论虞秀之作黄门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
太尉近与炳之疏,欲用德愿儿作州西曹炳之乃启用为主簿,即语德愿
德愿谢太尉
前后漏泄卖恩,亦复何极,纵不加罪,故宜出之。
士庶忿疾之,非直项羽楚歌而己也。
自从裴、刘刑罚以来,诸将陈力百倍,今日事实好恶可问。
若赫然发愤,显明法宪,陛下便可闲卧紫闼,无复一事也(同上,尚之再启,太祖犹优游之,使尚之更陈其意,尚之乃备言炳之愆过。)
又答问庾炳之 其一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臣既乏贾生应对之才,又谢汲公犯颜之直,至于侍坐仰酬,每不能尽。
昨出伏复深思,只有愚滞,今之事迹,异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测得物之数耳。
可为蹈罪负恩,无所复少。
且居官失和,未有此比。
陛下迟迟旧恩,未忍穷法,为弘之大,莫复过此。
方复有尹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国之人,于此而息;
贪狼恣意者,岁月滋甚。
非但亏点王化,乃治乱所由。
如臣所闻天下论议,炳之常尘累日月,未见一豪增辉。
曲阿水南,恩宠无异,而协首郡之荣,乃更成其形势,便是老王雅也。
古人云:「无赏罚,虽尧舜不能为治也」。
陛下岂可坐损皇家之重,迷一凡人。
事若复在可否之间,亦不敢苟陈穴管
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令贾谊、刘向重生,岂不慷慨流涕于圣世邪。
臣昔启范晔,当时亦惧犯触之尤,苟是愚怀所挹,政自不能不舒达,所谓虽九死而不悔者也。
炳之且外出,若能修改,在职著称,还亦不难,而可得少明国典,粗酬四海之诮。
今愆衅如山,荣任不损,炳之若复有彰大之罪,谁复敢以闻述。
且自非殊勋异绩,亦何足塞今日之尤。
历观古今,未有众过藉藉,受货数百万,更得高官厚禄如今者也。
臣每念圣化中有此事,未尝不痛心疾首。
设令臣等数人纵横狼藉复如此,不审当复云何处之。
近启贾充远镇,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策之良者。
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故是臣不能尽己之愚至耳。
今蒙恩荣者不少,臣何为独恳恳于斯,实尊主乐治之意。
伏愿试更垂察(同上,太祖欲出炳之丹阳,又以问尚之,尚之答。)
其二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臣见刘伯宠大慷慨炳之所行,云有人送张幼绪幼绪语人,吾虽得一县,负三十万钱,庾冲远(《南史》作「仲远」。)乃当送至新林,见缚束,犹未得解手
荀万秋尝诣炳之,值一客姓夏侯,主人问:「有好牛不」?
云:「无」。
问:「有好马不」?
又云:「无。
政有佳驴耳」。
炳之便答:「甚是所欲」。
客出门,遂与相闻索之。
刘道锡云是炳之所举,就道锡索嫁女具及祠器,乃当百万数。
犹谓不然。
令史章龙向臣说,亦叹其受纳之过,言「实得嫁女具,铜炉四人举乃胜,细斗帐等物,不可称数」。
尚书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阁所无,不审少简圣听不?
恐仰伤日月之明,臣窃为之叹息(同上,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
刑法议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孔右丞议,士人坐符伍为罪,有奴罪奴,无奴输赎,既许士庶缅隔,则闻察自难,不宜以难知之事,定以必知之法。
夫有奴不贤,无奴不必不贤。
今多僮者傲然于王宪,无仆者怵迫于时网,是为恩之所沾,恒在程卓,法之所设,必加颜原,求之鄙怀,窃所未惬,谢殿中谓奴不随主,于名分不明,诚是有理。
然奴仆实与闾里相关,今都不问,恐有所失,意同左丞(《宋书·王宏传》。)
以一大钱当两议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伏鉴明命,欲改钱制,不劳采铸,其利自倍,实救弊之弘算,增货之良术。
求之管浅,犹有未譬。
泉贝之兴,以估货为本,事存交易,岂假数多。
数少则币重,数多则物重,多少虽异,济用不殊。
况复一以当两,徒崇虚价者邪。
凡创制改法,宜从民情,未有违众矫物而可久也。
泉布废兴,未容骤议,前代赤仄白金,俄而罢息,六货愦乱,民泣于市。
良由事不画一,难用遵行,自非急病权时,宜守久长之业。
烦政曲杂,致远常泥。
且货偏则民病,故先王立井田以一之,使富不淫侈,贫不过匮。
虽兹法久废,不可顿施,要宜而近,粗相放拟。
若今制遂行,富人赀货自倍,贫者弥增其困,惧非所以欲均之意。
又钱之形式,大少多品,直云大钱,则未知其格。
若止于四铢五铢,则文皆古篆,既非下走所识,加或漫灭,尤难分明,公私交乱,争讼必起,此最是其深疑者也。
命旨兼虑剪凿日多,以至销尽;
鄙意复谓殆无此嫌。
民巧虽密,要有踪迹,且用钱货铜,事可寻检,直由属所怠纵纠察不精,致使立制以来,发觉者寡。
今虽有悬金之名,竟无酬与之实,若申明旧科,禽获即报,畏法希赏,不日自定矣。
愚者之议,智者择焉,猥参访逮,敢不输尽(《宋书·何尚之传》。元嘉二十四年录尚书江夏王义恭议,以一大钱当两,以防剪凿,议者多同。尚之议又见《通典》九。)
分置荆郢二州议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夏口荆、江之中,正对沔口,通接雍、梁,实为津要,由来旧镇,根基不易。
今分取江夏武陵天门竟陵、随五郡为一州,镇在夏口,既有见城,浦大容舫。
竟陵出道取荆州,虽水路,与去江夏不异,诸郡至夏口皆从流,并为利便。
湘州所领十一郡,其巴陵边带长江,去夏口密迩,既分湘中,乃更成大,亦可割巴陵新州,于事为允(《宋书·何尚之传》。)
发民丁议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职从事,及仕北徐兖为皇弟皇子从事,庶姓主簿,诸皇弟皇子参军督护国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发例。
其馀悉倩暂行,征符到十日装束,缘江五郡集广陵,缘淮三郡集盱眙
又募天下弩手,不问所从。
若有马步众艺武力之士应科者,皆加厚赏(《宋书·索虏传》,是岁军旅大起,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
颜延之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绛驺清路,白简深劾,取之仲容,或有亏邪(《通典》二十四。)
中书令王球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延之有后命,教府无复光辉。
列叙元嘉赞扬佛教事 南朝宋 · 何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二十八
元嘉十二年五月乙酉,有司奏丹阳尹萧摹之上言,称佛化被于中国,已历四代,塔寺形像,所在千计,进可以击心,退足以招劝。
而自顷世以来,情敬浮末,不以精诚为至,更以奢竞为重,旧宇颓圮,曾莫之脩,而各造新构,以相夸尚,甲第显宅,于斯殆尽,材铜采,糜损无极。
违中越制,宜加检裁,不为之防,流遁未巳。
请自今以后,有欲铸铜像者,悉诣台自闻,兴造塔寺精舍,皆先诣所在二千石,通发本末,依事列言。
本州必须报许,然后就功。
其有辄铸铜制辄造寺舍者,皆以不承用诏书律论。
铜宅材瓦,悉没入官,奏可。
是时有沙门慧琳,假服僧次,而毁其法,著《白黑论》。
衡阳太守何承天,与琳比狎,雅相击扬,著《达性论》,并拘滞一方,诋呵释教。
永嘉太守颜延之、太子中舍人宗炳,信法者也,检驳二论,各万馀言。
琳等始亦往还,未抵迹乃止。
因著《明佛论》以广其宗。
帝善之,谓侍中何尚之曰:「吾少不读经,比复无暇,三世因果,未辨致怀,而复不敢立异者,正以前达及卿辈时秀,率皆敬信故也。
范泰、谢灵运每云:六经典文,本在济俗为治耳,必求性灵真奥,岂得不以佛经为指南邪?
颜延年之折《达性》,宗少文之难《白黑论》,明佛法汪汪,尤为名理,并足开奖人意。
若使率土之滨,皆纯此化,则吾坐致太平,夫复何事?
近萧摹之请制未全经通,即巳相示,委卿增损,必有以式遏浮淫,无伤弘奖者,乃当著令耳」。
尚之对曰:「悠悠之徒,多不信法,以臣庸蔽,独秉愚勤,惧以阙薄,贻点大教。
今乃更褒拂,非所敢当。
至如前代群贤,则不负明诏矣。
中朝已远,难复尽知;
渡江以来,则王导、周顗,宰辅之冠盖,王蒙、谢尚,人伦之羽仪,郤超、王坦、王恭、王谧,或号绝伦或称独步,韶气贞情,又为物表。
郭文、谢敷、戴逵等,皆置心天人之际,抗身烟霞之间。
高祖兄弟,以清识轨世,王元琳昆季,以才华冠朝,其馀范汪、孙绰、张玄、殷觊略数十人,靡非时俊。
论所列诸沙门等帛昙邃者,其下辈也。
所与比对,则庾元规
自邃以上,护诸公,皆将亚迹黄中,或不测人也。
近世道俗较谈便尔。
若当备举夷夏,爰逮汉魏,奇才异德,胡可胜言?
宁当空失性灵,坐弃天属,沦惑于幻妄之说,自陷于无征之化哉。
陛下思洞机表,虑玄象外,钩深致远,无容近取于斯。
自臣等以降,若能谨推此例,则清信之士,无乏于时,所谓人能弘道,岂虚言哉。
慧远法师尝云:『释氏之化,无所不可,适道固自教源,济俗亦为要务』。
世主若能剪其讹伪,奖其验实,与皇之政,并行四海,幽显协力,共敦黎庶,何成康文景,独可奇哉。
使周汉之初,复兼此化,颂作刑清,倍当速耳。
窃谓此说,有契理奥。
何者?
百家之乡,十人持五戒,则十人淳谨矣。
千室之邑,百人修十善,则百人和厚矣。
传此风训,以遍宇内,编户千万,则仁人百万矣。
此举戒善之全具者耳。
若持一戒一善,悉计为数者,抑将十月二三矣。
夫能行一善,则去一恶;
一恶既去,则息一刑,一刑息于家,则万刑息于国。
四百之狱,何足难错?
《雅》《颂》之兴,理宜倍速。
即陛下所谓坐致太平者也。
论理则其如此,征事则臣复言之。
前史称西域之俗,皆奉佛敬法,故大国之众数万,小国数百,而终不相兼并。
内属之后,习俗颇弊,犹甚淳弱,罕行杀伐。
又五胡乱华以来,生民涂炭,冤横死亡者,不可胜数,其中误获稣息,必释教是赖。
佛图澄入邺,而石虎杀戮减半;
洮池塔放光,而苻楗椎锯用息。
蒙逊反噬无亲,虐如豺虎,末节感悟,遂成善人。
法逮道人,力兼万夫,几乱河渭,面缚甘死。
以赴师范,此非有他,敬信故也。
夫神道助教,有自来矣。
雷霆所击,暑雨恒事,及展庙遇震,而书为隐慝;
桀纣之朝,冤死者不可称纪,而周宣晋景,犹以深刑受祟。
检报应之数,既有不符;
征古今之例,只更增惑。
以经文载之,以彰劝戒,万一影像,犹为深切,岂若佛教,责言义则有可然可信之致。
考事实又无乖巳妄之咎。
且观世大士所降近验,并即表身世,众目共睹,祈求之家,其事相继,所以为劝戒,所以为深切,岂当与彼同日而谈乎?
而愚暗之徒,苟遂毁黩,忽重殉轻,滞小迷大,恚僧尼之绝《片半》育,嫉像塔之费朱紫,此犹生民覆载之德,日用而不论;
吏司苦堙瘗之劳,有时而诋慢。
慧琳、承天,盖亦然耳。
萧摹启制,臣亦不谓全非,但伤蠹道俗,最在无行僧尼,而情貌难分,未可轻去。
金铜土木,虽糜费滋深,必福业所寄,复难得顿绝。
臣比思为斟酌,进退难安。
今日亲奉德音,实用夷泰」。
吏部郎羊玄保在座,进曰:「此谈盖天人之际,岂臣所宜预。
窃恐秦楚论强兵之术,孙吴尽吞并之计,将无取于此邪」?
帝曰:「此非战国之具,良如卿言」。
尚之曰:「夫礼隐逸则战士怠,贵仁德则兵气衰。
若以孙吴为志,苟在吞噬,亦无取尧舜之道,岂唯释教而已」。
帝悦曰:「释门有卿,亦犹孔氏之有季路,所谓恶言不入于耳(《弘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