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烽烟完节 其一 明 · 区大相
五言律诗 押侵韵
隆庆己巳间,西贼犯我邑,延烧村落妇子守义不辱,以罹锋刃往往而是。乃罗女赴火之节,里党至今烈焉。追纪其事,而作是诗。
虐焰炎徼惊烽绿林
岂缘宋姬笑,遂断木兰吟。
抱柱岂为信,登台独任
惟应火玉,堪自表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