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请置明律科奏 五代 · 萧希甫
 出处:全唐文卷八百四十八
臣闻禁暴乱者。
莫先于刑律
礼义者。
无切于诗书
刑律明则人不敢为非
礼义行则时自然无事
诗书之教。
则业必有官。
刑律之科。
则世皆莫晓。
近者大理正宋升。
请置律学生徒。
虽获上闻
未蒙申举
伏乞特颁诏旨
下付国庠
令再设此科。
许其岁贡
仍委诸州。
各荐送一两人。
就京习学
候至业成。
便放出身
兼许以卑官
却还本处
率土之内。
尽会刑书
免祸触于金科
冀咸遵于皇化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