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请委录事参军专判钱物斛斗文案 唐 · 魏扶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五十七
下州管当诸色钱物斛斗等。前件钱物斛斗
散在天下州府。缘当司巡院觉察
多被官吏专擅破除岁久之后
即推在所腹内。徒烦勘诘。
终无可徵。今后州府钱物斛斗文案
委司录事参军专判。仍与长史通判
每至交替。各具申奏
并无悬欠。至考满日
递相交割请准常平义仓斛斗例与减选。
仍每月量支纸笔钱。若盗使官钱
及将借贷与人。并请准元敕以赃论。
徵收欠折。及违限省条。
并请量加惩殿。如缺司录
即请令选诸强干官专知不得令假摄官权判。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