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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尹捉贼既获谢恩表 唐 · 韦元甫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三十四
臣某言。臣亡兄某。
顷于兴平县界遇贼劫死。臣辱司京尹
职在肃清。不能屏息奸回。
乃令害及骨肉。既负旷官之责。
仍积私门之恨。此贼漏网。
臣亦何颜。况以私雠。
上贻圣德。臣弛慢之罪。
哀臣死丧之戚。频降德音。
容臣追捕。又恐事端皆知巢穴。
缘是行营官健。未敢悬有追擒。
计会往来。遂淹旬日。
以今月某日。于某县界捉获所射臣兄贼某军行官某并同伴若干人。
此乃天意除害。辕门奉法。
不然。则萑蒲之盗。
安得尽诛。冥漠之魂。
犹将永恨。擒奸摘伏。
仰荷圣威。雪愤申冤。
俯获私愿。生死蒙施。
无阶上答。无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