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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租庸地税 唐 · 常衮
 出处:全唐文卷四百十四
敕。王者冢宰国用
司会岁成。必视丰荒之年。
以均轻重之数。自近古以来
天下郡县或有水旱之处。
则亦减其田租。休其力役
不急之务不便于时
亦皆节省。以惠穷乏
上天眷命。属朕元元
敢不敬承。励于勤俭
躬自菲薄刑于邦家
上荐宗庙下资师旅
未尝私于所奉。更有徵求
藏之于人。孰谓不足
乃者屡减邦赋。以劝耕农。
四时罔愆。九扈皆叙。
近自关右。达于海隅
溥其百谷之穰。宁止三年之积。
非朕寡德。所能臻兹。
祖宗景灵。被此嘉贶
仰荷殊庆。兢怀益深。
淮南数州。独罹灾患
秋夏无雨。田莱卒荒。
闾阎难食。百贾皆震。
永念于此。尤增怃然
我心忧伤终夜不寐
宜有蠲贷。用安流亡
淮南今年租庸地税所支米等。宜三分放二。
杨洪宣等三州作坊。往以军兴
是资戎器。既属岁歉。
颇残吾人徵材役工。
荐费尤甚。惟务省约
以息困穷。亦宜并停。
宣示百姓。知朕意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