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对读书判(甲读周书阴符或告违法 盛唐 · 孙逖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十一
所习有业。著在前典。
不读非圣。闻诸昔贤。
甲知敬学之为先。遂发愤忘食
既而下帷之时。不学明训
张灯之际。乃习阴符
徒成仲舒之淫。不如元凯之癖。
或称违法。诚则伊咎
欲将议狱。其或有词。
至于太公传符苏秦六国之印。
黄石记。张良七叶之貂。
如斯失。无寘于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