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郊祀燔柴先焚后祭 隋末唐初 · 许敬宗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五十二
新礼。
祭毕。
玉帛牲醴
置于柴上。
然后燔柴燎坛之左。
敬宗谨按
祭祀之礼。
必先降神
周人尚臭。
祭天燔柴
祭地瘗血
宗庙焫萧灌鬯
贵气臭。
以降神。
礼经明白
义释甚详。
委柴在祭神之初。
无所惑。
是以三礼义宗等并云。
祭天燔柴为始。
然后正祭
祭地瘗血为先。
然后正祭
又礼论说
太常贺循上言
积柴旧在坛南燎。
祭天牲用左胖
汉仪用头
今郊用胁之九个
太宰令奉牲胁。
太祝令圭璧
俱奠燎薪之上。
此即晋氏故事
亦无祭末之文。
云汉仪用牲头
头非神俎之物。
且祭末俎皆升。
右胖之胁。
唯有三礼
贺循既云用祭天之牲左胖
复云今仪用胁九个
足明燔柴所用
与升俎不同
是知自在祭初。
别燔牲体
非于祭末。
烧神馀馔。
此则晋氏以前
仍遵古礼
唯周魏以降
妄为损益
告庙之币。
事毕瘗埋
因改燔柴
将为祭末。
事无典实
礼阙降神
燔柴正祭
牲玉皆别。
苍璧苍犊之流
柴之所用
四圭骍犊之属。
祀之所须。
郊天之有四圭
犹祀庙之有圭瓒
是以官典瑞。
文势相因
并事收藏
不在燔例。
而今礼引苍璧
不顾圭瓒
遂亦俱燔。
既有乖。
理难因袭
燔柴作乐
以降神。
处置之宜。
相依准。
柴燎在左。
作乐在南。
求之礼情。
实为不类
且礼论说积柴之处。
神坛之南。
新礼以为坛左。
文无典故
请改燔柴为祭始。
乐悬之南。
外壝之内。
阴祀瘗埋
亦请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