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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定刑法 后周 · 周太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二十二
赦书节文。明有釐革。
切虑边城远郡。未得审详
宜更申明。免至差误
盗贼若是强盗。并准自来格条断遣
其犯窃盗者。计赃绢满三匹巳上者。
并集决杀。其绢以本处估价为定。
不满三匹者。等第决断
应有夫妇人被强奸者。男子决杀
妇人不坐。其犯和奸者。
准律科断。罪不至死
其馀奸私罪犯准格处分
诸色罪人。除谋反大逆外。
其馀并不得诛杀骨肉籍没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