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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铸钱诏 后晋 · 晋高祖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四
国家所资。
泉货为重。
销蠹则甚
添铸无闻
宜令三京道州府
无问公私
应有铜者。
并许铸钱。
仍以天福元宝为文
左环读之。
一钱二铢四参
十钱一两
仍禁将铅铁杂铸。
诸道应有久废铜冶
百姓取便开鍊。
永远为主
官中不取课利
除铸钱外。
不得接便别铸铜器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