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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决小儿御札 后唐 · 后唐明宗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十二
朕闻恤刑之典。贵务好生
申罪巳之言。庶明知过
今月七日据巡军使浑公儿口奏。称有百姓二人
竹竿习战斗之事。昨朕初闻奏报
所不容。率尔传宣
令付石敬瑭处置。今旦安重诲敷奏
方知悉是幼童为戏。载聆谠议
方觉失刑循揣再三
愧惕非一。亦以浑公儿诳诬颇甚
石敬瑭详覆稍乖。致人枉法而殂。
处朕于有过之地。今减常膳十日
以谢幽冤。其石敬瑭是朕懿亲
合施规谏。既兹错误
宜示省循。可罚一月俸。
浑公儿决脊杖二十。仍削其在身职衔
配流登州。常知所在
小儿骨肉。各赐绢五十匹。
百石。便令如法埋葬
此后在朝及诸道州府凡有极刑
须子裁遣不得因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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