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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度支等官赃罪 唐 · 武宗皇帝
 出处:全唐文卷七十六
朝廷典刑
理当画一
官吏赃坐。
不宜有殊
内外文武官犯入巳赃绢三十匹。
尽处极法
盐铁度支户部等司官吏
破使物数虽多。
只遣填纳
盗使之罪。
一切不论
所以天下官钱
悉为应在。
奸吏赃污
多则转安。
此弊最深。
切要杜塞
自今巳后。
度支盐铁户部司官吏及行纲脚家等。
如隐使官钱计赃至三十匹。
并处极法
除估纳家产外。
不使徵纳。
取受赃。
准此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