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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定皇太子 南北朝末隋初 · 宇文恺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三
宋大明六年,初备五辂有司奏云:「秦改周辂,创制金根汉、魏因循,其形莫改。
金玉二辂雕饰略同造次瞻睹,殆无差别
若锡于东储,在礼嫌重,非所崇峻陛级表示等威
皇太子宜乘象辂碧旂九叶,进不斥尊,退不逼下,酌时沿古,于礼为中」。
观宋此义,乃无副车
新置五辂金玉同体,至象已下,即为差降
所以太子不得金辂,欲示等威,故令给象。
今取《周礼》之名,依汉家之制,天子五辂,形饰并同
旒及繁缨,例皆十二,黄屋左纛金根重毂无不悉同唯应五方色以为殊耳。
若用此辂,给于太子革木尽皆不可何况金象者乎?
制副车,驾用四马
至于金辂,自有等差
春秋》之义,降下以两。
今天子金辂,驾用六马十二旒
太子金辂,驾用四马降龙九旒
制颇同于副车,又有旌旗之别。
嫡皇孙亲王等辂,并给金辂,而减其雕饰合于古典,臣谓非嫌(《隋书·礼仪志五》,皇太子辂,古者金饰。宋、齐以来,并乘象辂宇文恺梁毗奏,制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