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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杜冒功窃阶表 北魏 · 卢同
 出处:全后魏文卷三十七
窃见吏部勋簿,多皆改换
乃校中兵奏案,并复乖舛
聊尔拣练,已得三百馀人明知隐而未露者,动有千数
愚谓罪虽恩免,犹须刊定
请遣一都令史令仆省事一人总集吏部中兵二局勋簿,对句奏案
名级相应者,即于黄素楷书大字,具件阶级数,令本曹尚书朱印印之。
明造两通,一关吏部一留兵局,与奏案对掌
进则防揩洗之伪,退则无改易之理。
从前以来,勋书上省,唯列姓名,不载本属,致令窃滥之徒,轻为苟且
今请征职白民具列本州郡、县三长之所;
其实官正职者,亦列名贯,别录历阶
本军印记其上,然后印缝,各上所司,统将、都督,并皆印记然后上行台。
行台关太尉太尉检练精实乃始关刺,省重究括,然后奏申。
奏出之日,黄素朱印关付吏部
顷来非但偷阶冒名改换勋簿而已或一阶再取,或易名受级,凡如此者,其人不少
良由吏部无簿,防塞失方。
何者
吏部加阶之后,簿不注记,缘此之故,易生侥幸
自今叙阶之后名簿具注,加补日月尚书印记然后付曹。
郎中别作钞目,印记一如尚书郎中自掌,递代相付。
此制一行,差止奸罔(《魏书·卢同传》。肃宗世,多窃冒军功乃表言云云。诏从之。又《北史》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