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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参李琰之等议宗室助祭 北魏 · 元澄
 出处:全后魏文卷十七
臣等参量琰之等议,虽为始封君子,又《祭统》曰:「有事太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
郑注云,昭穆同宗父子皆来也。
言未毁及同宗,则共四庙之辞。
云未绝与父子,明崇五属之称。
天子诸侯继立无殊吉凶之赴,同止四庙
祖祧虽存,亲级弥远,告赴拜荐,典记无文
斯由祖迁于上,见仁亲义疏,宗易于下,著五服之恩断。
江阳于今帝也,计亲而枝宗三易,数世则四迁吉凶尚不告闻,拜荐宁容辄预。
高祖孝文皇帝圣德玄览师古立政陪拜止于四庙哀恤断自缌宗(《通典》作「断自宸聪」。)
即之人情冥然符一;
推之礼典,事在难违。
所谓明王相沿今古不革者也(《魏书·礼志》二。熙平二年江阳王继言道曾孙,宜得预祭。王僧奇不得祭。李琰之议得祭。侍中司空尚书令任城王澄侍中尚书左仆射元晖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