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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堂配飨又议 南朝 · 何佟之
 出处:全梁文卷四十九
案祭法,有虞氏黄帝郊喾,祖颛项而宗尧,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郑玄云:禘郊祖宗,谓祭祀配食也。
禘,谓祀昊天圜丘也。
上帝南郊曰祭,祀五帝五神明堂祖宗
郊祭一帝,而明堂五帝小德配寡,大德配众。
王肃云:祖宗是庙不毁之名。
果如言,殷有三祖三宗,并应不毁,何故止称汤契?
王者之后存焉,宁立尧顼之庙,传世祀之乎?
汉文高祖泰畤,至武帝明堂,复以高祖配食一人西配,有乖圣典
自汉明以来,未能反者。
明堂兼配之祀。
窃谓先皇帝列二帝文祖,尊新庙为高宗并世祖而泛配,以申圣主严父之义。
先皇武皇,偷则第为季,义则经为臣,设配飨之坐,应在世祖之下,并列,俱西向(《南齐书·礼志》上,永元二年佟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