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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礼绝傍亲 南梁 · 萧统
 出处:全梁文卷十九
普通三年十一月始兴王憺死。
旧事,以东宫礼绝傍亲书翰并依常仪
太子以为疑,命仆射刘孝绰议其事。
孝绰议曰:「案张镜撰《东宫记》,称三朝发哀者,逾月举乐
鼓吹寝奏,服限亦然
傍绝之义,义在去服,服虽可夺,情岂无悲,铙歌辍奏,良亦为此
既有悲情宜称兼慕,卒哭之后依常举乐称悲竟,此理例相符
谓犹应称兼慕,至卒哭」。
仆射徐勉左率周舍家令陆襄并同孝绰议。
太子令曰:张镜《仪记》云:「依《士礼》,终服月称慕悼」。
又云:「凡三朝发哀者,逾月举乐」。
刘仆射议,云傍绝之义,义在去服,服虽可夺,情岂无悲,卒哭之后依常举乐称悲竟,此理例相符」。
寻情悲之说,非止卒哭之后缘情为论,此自难一也。
张镜举乐,弃张镜称悲一镜之言,取舍有异,此自难二也。
陆家令止云「多历年所」;
恐非事证虽复累稔所用,意常未安。
近亦常经以此问外,由来立意,谓犹应有慕悼之言。
岂不知举乐为大,称悲事小;
所以用小而忽大,良亦有以。
至如元正六佾事为国章
虽情或未安,而礼不可废。
铙吹军乐,比之亦然书疏方之,事则成小,差可缘心
声乐自外书疏自内,乐自他,书自己
刘仆射之议,即情未安。
可令诸贤更共详衷」。
司农卿明山宾步兵校尉异议称「慕悼之解,宜终服月」。
于是令付典书遵用以为永准(《梁书·昭明太子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