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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服嫁女 南朝宋 · 庾蔚之
 出处:全宋文卷五十二
昔为《礼记略解》,已通此议。
大功重而嫁轻,小功轻而娶重,故大功之末可以嫁,小功之末可以娶也。
所以然者,下殇小功,本周亲者,以其殇折之痛,既人情所哀,不可以娶。
长殇大功,邻于成人大功,接于齐缞,犹亲服之内,于情差申;
冠嫁之事,可同于成人大功,故不言长殇大功之不嫁也(《通典》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