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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铢钱 南朝宋 · 颜竣
 出处:全宋文卷三十八
泉货利用近古所同,轻重之议,定于汉世魏晋以降,未之能改。
诚以物货既均,改之伪生故也。
世代渐久,弊运顿至,因革之道,宜有其术。
云开署放铸,诚所欣同。
但虑采山事绝,器用日耗,铜既转少,器亦弥贵。
器直一千,则铸之减半,为之无利,虽令不行
又云:「去春所禁,一时施用」。
是欲使天下丰财
细物必行,而不从公铸,利已既深,情伪无极,私铸剪凿,尽不可禁,五铢半两之属,不盈一年必至于尽。
财货未赡大钱已竭,数岁之间,悉为尘土岂可令取弊之道,基于皇代
百姓之货,虽为转少,而市井之民,未有嗟怨,此新禁初行,品式未一须臾自止,不足以圣虑
府藏空匮,实为重忧。
今纵行细钱,官无益赋之理,百姓虽赡,无解官乏。
唯简费去华,设在节俭,求赡之道,莫此为贵。
然钱有定限,而消失无方,剪铸虽息,终致穷尽者,亡应官开取铜之署,绝器用之途,定其品式日月渐铸,岁久之后不为世益耳(《宋书·颜竣传》。)